二、農産品流通便捷化
由於農産品具有容易腐爛、難以長時間的儲藏及放置等特性,因此農産品流通效率就顯得格外重要,而農産品批發市場在流通過程中,具有其樞紐地位。因此,為保持農産品最佳的新鮮度及降低成本,兩岸有必要建立農産品交易物流中心。目前大陸商務部共批准包括福建泉州、江蘇昆山、上海和浙江玉環與青島5家兩岸農産品交易物流中心,以促進兩岸農業貿易之發展。
隨著兩岸農業交流日益頻繁,許多大陸地區也陸續計劃在臺灣設立當地農産品配送中心,向臺灣消費者介紹大陸的特色農産品。例如,上個月河南省省長郭庚茂率領的河南省代表團造訪屏東縣與高雄市時,同行的河南省供銷合作主任焦錦淼表示總社將與臺灣農會合作,除計劃在鄭州設立臺灣農産配銷臺灣農産品配送中心,也有意願在臺灣設立鄭州農産品配送中心,以擴大兩岸彼此農産品銷售量。
三、落實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隨著兩岸農産品貿易自由化,在農産品安全問題上,為保障廣大民眾的生命與健康,兩岸必須要建立農産品檢疫制度。因此,兩岸于2009年12月22日第四次“陳江會”上,簽署“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合作協議”,其精神在於加強對於大陸農産品的檢疫檢驗,共同協商解決農産品貿易的檢疫檢驗問題,以確保農産品品質安全。
當然,這只是初步的合作機制與一個開端,未來還是有許多討論及觀察的空間,將來兩岸檢疫機關繼續依據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SPS)等國際性的規範協商談判,朝國際化方向來努力,才能保證兩岸農産品貿易的安全性,以保護兩岸農業生産與生態安全。
隨著兩岸ECFA的簽署,臺灣農産品逐漸在大陸市場打響知名度,深受大陸民眾喜愛,像是六月底臺灣開放陸客自由行,就有大陸民眾專程購買臺灣水果做為伴手禮。然而,我們應將臺灣農産品進軍大陸市場視為一個發展契機,未來可進一步拓展兩岸農業渠道,如互相交流經營管理與行銷體系,建立兩岸農産品貿易組織架構,落實兩岸農業合作的潛在利益及永續發展,才能對農民有具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