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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臺商投資 保護臺胞權益

2015-10-27 11:22     來源:揚州日報     編輯:李振

  我市是全省臺商集聚高地之一,近年來隨著對臺招商引資與經貿合作力度的持續加大,臺資利用主要數據位居全省前列,在揚臺企綜合實力、競爭優勢較為突出,集聚效應明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以下簡稱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市高度重視保護法貫徹實施工作,全面提升服務水準,優化投資環境,推進對臺交流與合作,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9月28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我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彙報。

  為做好常委會聽取市政府關於保護法貫徹實施情況彙報的準備,8月份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敏率隊對我市保護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從調研情況看,我市貫徹實施保護法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四個方面:

  1.深入宣傳,營造貫徹落實保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我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牢固樹立“維護好臺商合法權益,就是維護好投資環境;服務好臺胞,就是服務好對臺經濟”的理念,加大保護法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貫徹落實保護法的社會氛圍。市各涉臺部門和工作人員強化責任主體意識,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增強為臺商、臺企服務的自覺性。

  2.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臺胞權益保障工作機制。市政府高度重視臺胞投資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建立健全了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及聯絡員制度,建立創立涉臺商事案件調解機制、律師顧問團隊、會計師顧問團隊等為臺商臺企提供專業化、常態化服務。

  3.優化服務,營造良好臺商投資環境。搭建海峽兩岸(揚州)農業合作試驗區、海峽兩岸(揚州)綠色石化産業合作區等臺胞投資合作平臺。提供“綠色通道”、“一站式”便捷服務,臺資來揚興業,優先安排用地指標,保障項目落地,為永豐余造紙等臺資企業落實用地3200多畝。引導科技創新和産業轉型升級,可瑞爾科技等11家臺企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小微企業信貸引導資金池”、“政府應急專項資金池”等,緩解臺資企業融資難問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2014年為11家臺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收800萬元,開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為可瑞爾等臺企抵扣稅費300萬元。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活動,保障臺企用工,切實降低社保繳費費率,減輕臺企負擔。同時,為臺胞提供交通往返、證件簽注、駕照申領、子女就學、醫療衛生等全方位、全覆蓋、高效入微的生活性優質服務。揚州至臺灣的兩岸航空客運直航的開通,進一步縮短了我市與臺灣在時空上的距離。

  4.司法援助與矛盾調處相結合,妥善化解涉臺矛盾糾紛。加強對妥善處理涉臺矛盾糾紛及案件重要性的認識,規範涉臺矛盾糾紛及案件處理;堅持平等保護與專門服務相結合,嚴格依法審理涉臺矛盾糾紛及案件,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強化調解意識,對涉臺案件全面、全程、全員調解,每案必調,力求從源頭上化解矛盾。出臺了《關於建立涉臺商事案件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意見》,為穩妥有效化解涉臺商事糾紛,依法保護臺商權益,公平、公正、高效處理涉臺訴訟案件創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定期深入臺企進行排查摸底,及時發現排除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苗頭隱患,變事後處理為事前化解,變被動調處為主動預防,將涉臺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注重發揮臺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對臺胞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服務。

  為進一步促進保護法在我市的貫徹實施落到實處、取得應有的成效,全面提升我市臺資企業發展水準和對臺經濟工作質態,常委會審議後,提出以下建議:

  1.搶抓機遇,爭創揚臺經貿合作新優勢。一要準確把握中央和省委對臺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邁上新臺階,建設新江蘇”的目標任務,將全市對臺經貿發展的目標和舉措納入“十三五”規劃,精心謀劃,進一步創新、拓展和深化以對臺經貿為重點的交流合作。二要正確認識保護與發展的關係,一方面抓住兩岸關係總體平穩和經濟轉型的戰略機遇,加大對臺資招引的力度,圍繞我市基本産業、現代服務業、現代高效農業等領域深度發展,推進文化創意、電子商務、現代物流、職業教育等産業合作新突破,爭取更多的臺胞臺企到揚州投資興業,不斷提升揚臺兩地經濟的關聯度。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扶持政策引導效應,市各有關部門要像對待內資企業一樣,落實好企業發展扶持政策,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各類政策扶持專項,引導、幫助在揚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提高産品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健康發展。要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推動全市對臺經貿合作邁入全省前列。

  2.加大法規條例宣傳力度,進一步優化揚臺交流合作環境。要加強對地方各級領導、各涉臺部門的宣傳,通過深入宣傳學習,使地方各級領導、各涉臺部門的廣大幹部進一步加深對黨的對臺方針政策的認識,全面把握保護法精神和主要內容,增強依法指導、管理、服務的能力;要加強對臺商臺胞的宣傳,注意發揮臺商協會等臺商社團和臺商代表作用,把保護法傳播給更多的臺商臺胞,引導他們在安全生産、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等方面遵章守法,切實提高依法生産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要積極利用手機報、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體,加大對社會各界的廣泛宣傳,加大對基層一線的宣傳強度,營造全社會尊重臺商、維護臺商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環境,不斷放大揚州服務品牌效應。依據法規條例,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強化各部門協調配合,提升為臺商服務的水準,對臺企申報的合法合規事項,要以馬上辦的精神,敢擔當、快辦理,盡可能縮短審批時限。對臺和工商、稅務、統計等部門要下力氣,抓好全市臺資企業普查工作,加快建立臺企數據庫和資訊員隊伍,準確把握臺資發展動態和趨勢性變化,探索運用資訊化手段開展臺商服務工作。

  3.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臺胞權益保障工作機制。一要加強對涉臺工作領導和統籌協調,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部署、黨政齊抓共管、對臺系統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聯動實施、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門要從項目、經費、人員等各個方面,給對臺工作以充分的支援和保障。二要發揮市涉臺事務協調小組、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的協調職責,適時調整充實成員,每年要定期召開會議,幫助解決臺資企業困難和問題,研究指導各項對臺工作,並實現工作常態化、規範化、機制化。各有關涉臺工作部門要增強大局觀念、責任意識,把對臺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積極配合落實對臺工作總體部署。三要充分發揮全市各級臺辦和涉臺部門在開展對臺工作、保護臺胞投資合法權益方面的職能作用,推進我市臺商服務中心和縣級臺協會建設,使其成為“服務台商、溝通政企、快速處理、及時反饋”的臺商合法權益維護重要平臺。要改變個別地方對臺工作機構缺編少人局面,推動在臺企集中的開發園區設立臺胞投資服務機構。要切實解決好臺商臺眷最關心、最直接的子女就學、看病就醫、交通出行等現實問題,努力讓臺商平等享受基本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讓臺胞感受到在揚州投資有安全感、創業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

  4.拓寬領域,進一步構建揚臺合作交流大格局。要充分發揮我市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經濟發展勢頭好和對臺交流合作基礎良好的優勢,著力推動經貿、科技、農業、旅遊、衛生、教育、文化、宗教以及工青婦和鄉村社區等多界別交流活動的開展,打好“特色牌”,讓更多臺胞加深對我市經濟、社會、人文、歷史及發展現狀的了解,提高臺胞對揚州的城市認知度,進一步增強揚州文化對臺胞的影響力和吸引力。要著力拓展與臺灣民間基層的交流,吸引更多的臺胞特別是基層民眾和青少年參與到揚臺交流合作中來,促進“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針對臺商生活上、精神上的需求,著力做好身邊臺商的工作,在提升臺商臺胞公共服務保障水準的同時,積極開展臺商精神家園建設,不斷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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