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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臺商區一市民養老金停發 因未證明還活著

2015-08-07 10:31     來源:閩南網     編輯:陳文韜

  閩南網8月7日訊 原本正常發放的養老金,卻從去年11月之後被莫名停止了。上個月,泉州臺商投資區洛陽鎮居民王女士的母親,就碰到了這樣的怪事。

  昨日,王女士在微博朋友圈反映,之前聽鄰居説有些人的退休養老金被停止發放了,她就趕緊拿著母親的存摺去銀行查看,結果發現,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從去年12月到今年7月,母親8個月的養老金全部沒有到賬。到社保窗口詢問時,王女士被告知,母親沒有進行“生存認證”,無法證明自己還活著,社保中心便暫時停止了發放養老金。

  人活著還要證明?對此,王女士表示無法理解。

泉州臺商區王女士遭遇“奇葩”證明

泉州臺商區王女士遭遇“奇葩”證明(網摘圖)

  【市民遭遇】

  要領養老金,還得證明自己還活著?

  據王女士介紹,母親原先在泉州臺商區一家企業工作,今年58歲,已領退休養老保險金4年,先前從未發生過養老金被停止發放的事。上月底,她聽一些鄰居説,有人的養老金被停止發放了,於是趕緊拿著自己母親的養老金存摺到銀行去查看,結果發現,從去年12月到今年7月份,母親的養老金已經連續8個月都沒有發放。王女士説,臺商區社保中心此前沒有任何的通知和解釋,他們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隨後,王女士來到臺商區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進行諮詢。相關工作人員説,王女士母親的養老金被停止發放,是因為沒有進行一年一度的“生存認證”,社保中心無法確認王女士母親是否還活著,為了防止家屬冒領養老金,社保中心便暫時停止了發放這筆款項。待其驗證後,才能補上先前欠發的養老金。

  社保窗口工作人員還告知王女士,進行“生存認證”,需要養老金受領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前來辦理;如果是家屬代辦,則還要到當地派出所開一張“健在證明”,並攜帶受領人身份證到社保中心認證。

  對此,王女士表示無法理解,“為什麼社保中心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停止發放養老金?‘生存認證’就是要讓‘我媽證明我媽還活著’,而且每年要證明一次,是不是有點‘奇葩’?”王女士説,非本人認證還要家屬到派出所開證明,非常麻煩,難道就沒有更簡單的方法嗎?

  【部門説法】

  為防止冒領,每年需辦一次“生存認證”

  昨天下午,海都記者來到泉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中心從去年開始,要求養老金受領人在每年9月前來進行“生存認證”,證明此人還活著。通常情況下,退休企業員工進行“生存認證”,只需拿著本人身份證到社保中心登記即可;如果本人因健康等原因不便出行,可以讓家屬代為辦理,但代辦家屬首先要到公安部門開具相關“健在證明”,再拿著養老金受領人的身份證到社保中心完成認證。現場他們還會口頭提醒注意下一次的認證時間。

  該負責人告訴海都記者,去年以前,他們一般是通過養老金受領人的原單位進行認證通知,沒有單位的,通過電話通知。從去年開始,他們便採取群發短信的方式提前通知認證事項。但鋻於有些退休員工通訊方式發生了變更,無法及時通知到位,導致忘記或遲來進行“生存認證”,他們會暫時停止發放該退休人員的企業退休養老金,如果該退休人員發現自己的養老保險金沒有發放到位,就會到社保中心來進行諮詢。屆時,社保中心再進行認定,同時讓該退休職工留下其新的通訊方式,以便日後及時通知,並把此前暫停發放的部分,全額進行補發。

  據了解,去年以前,臺商投資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每年有兩次“生存認證”的時間,分別為6月~7月和11月~12月。由於臺商投資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數較少,只有1000多人,且當地企業也不算多,平時與相關經辦人員聯繫較為密切,為避免老人家來回折騰,從去年開始,認證時間調整為每年9月份,一年一次。如果9月份到11月份這段時間都沒有來進行認證,他們就會暫停發放該退休人員的企業退休養老金。

  該相關負責人説,“生存認證”是為了證明受領人仍然健在,可以領取養老金。他表示,在現實生活中,曾出現過養老金被冒領的情況,有些受領人已經死亡,但家屬沒有主動過來報備,反而繼續領取養老金。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他們要將冒領的部分追回,“遇到明事理的家屬,錢還比較好追回;但如果遇到一些不配合的家屬,追討的難度就很大”。

  泉州正在推進金保工程,未來有望簡化程式

  對於王女士的“奇葩遭遇”,泉州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黃主任表示,為了杜絕冒領養老金的現象,目前泉州市各個縣(市、區)都要求,辦理了企業退休養老保險的人員,每年要到當地社保中心進行一到兩次的“生存認證”,證明自己還健在。

  “具體各個縣(市、區)社保中心的規定不一樣,有的是每年一次,有的每年兩次。可本人持身份證辦理,也可讓家屬代辦。”黃主任介紹,目前還做不到每個地區都能夠短信通知,但退休人員在辦理養老金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一般會口頭告知其“生存認證”的時間。

  據了解,目前國內部分省、市,如湖南省、甘肅天水市已開始推行網上“生存認證”。企業退休人員足不出戶,便可在自家帶有攝像頭裝有網際網路的電腦前,登錄人社局網站,進入面部識別系統,自己進行認證。泉州市有沒有類似的簡化手段?

  對此,黃主任透露,目前泉州市正積極推進金保工程,該工程可加強不同部門之間的資訊比對,減少業務經辦過程中的人為干擾,提高基金徵繳、支付和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部門對基金運轉的透明度和知情度,有效防止冒領、錯領養老金的現象發生。

  如,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將加強社保中心與民政、殯葬管理和公安部門的資訊互聯互通,防止和杜絕冒領養老金現象。通過金保工程,市民親自到府“證明自己還活著”,便有望簡化甚至取消。

  □相關連結

  各種“奇葩證明”

  領社保 要開“健在證明”

  泉州市區的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退休後,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其老伴張大爺寄一張證明她還活著的“健在證明”,才有資格領取社保金。

  出境遊

  證明“我媽是我媽”

  北京市民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問題來了,需要書面證明他和他母親是母子關係。最後他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才不用開證明。

  換殘幣

  開“非故意燒燬”證明

  湖北宜昌的林師傅不小心把10塊錢掉進了煤爐裏,燒缺了個角。銀行要求他找社區開一個非人為故意的證明,才予以兌換。

  住院報銷

  要求開“摔倒證明”

  四川一老太在烏魯木齊火車站不小心摔倒住院,之後她回四川老家報銷住院費,卻被要求開具“摔倒證明”。

  辦保險

  開“氣象災害證明”

  湖北一市民車輛被樹刮到,保險公司要其開具一份風力氣象證明,湖北黃岡市氣象局公眾氣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每份600元,“覺得太貴具體辦理時價格可以協商”。(海都記者 蘇桐軒 劉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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