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區城建公司一原副主任收受承包商賄賂一審判5年
閩南網8月4日訊 泉州臺商投資區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品質安全管理部原副主任柯某展,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賄送的財物6.5萬元,為承建方牟取利益,在平時的監督檢查中,也較少提出整改意見,不是大的品質問題都不會提出來,使工程順利施工。
柯某展在臺商區城建公司任職期間,負責對臺商區市政基礎建設在建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去年6月,柯某展受賄醜聞東窗事發,被警方刑拘,同年11月被檢方批捕。檢方指控,柯某展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工程項目承包人黃某等人賄送的4.8萬元及價值1.7萬元的購物卡,為黃某等人牟取利益。
近日,惠安法院在網上公佈判決書:37歲的晉江人柯某展因犯受賄罪,一審獲刑5年。(海都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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