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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法院“夜間法庭”讓臺商有空維權

2014-06-04 13:34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孟雅詩

  資産“活查封”、夜間法庭、遠端視頻庭審……一個個創新性的涉臺司法嘗試,方便了臺胞維護自身權益,也增強了他們對大陸司法的認同感—— 海滄法院求索涉臺司法的“溫情路徑”

  人在對岸,照樣“來廈”開庭

  有了電子法庭,臺胞人在對岸,也能如期“來廈”開庭了,維權變得不再難。近日,廈門海滄法院家事法庭首次通過遠端視頻審理了一起涉臺離婚案件,效果出奇的好,“倘若要遷就當事人的時間來開庭,這在臺灣是不可能的。”作為當事人的羅先生感慨地説。

  羅女士與臺灣的丈夫羅先生要離婚,因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雙方爭執不下。羅女士遂將離婚案訴至法院,海滄法院家事法庭受理後,請羅先生來廈門出庭。可羅先生一直沒空來,因為剛剛找到新工作,無法請假,造成此案一直停滯不前。

  “雙方對財産分割無爭議,焦點只是在孩子撫養權上。”經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家事法庭決定啟用“電子法庭”,通過遠端視頻審理此案。今年4月16日上午,海滄法院家事法庭,氣氛嚴肅,“羅先生在海峽的那一頭,羅女士在海峽的這一頭,雙方通過QQ視頻對話,出示證據,並透過大螢幕展示給法官和旁聽人,通過高清科技庭審設備全程加密錄製。”辦案的林煥華法官説。

  不用來廈門,還可以選擇在週末開庭審理,這確實出乎羅先生的意料。審理結束,羅先生只要來廈門做最後一次的面簽調解協議即可。這起涉臺婚姻案終告結束,不僅方便了當事人,也實現了“案結、人和、事了”。

  海滄法院今年成立家事法庭,管轄範疇涉及海滄區的家事案件,還包括廈門市涉臺的婚姻、撫養、繼承、親子確認等。林煥華説:“遠端視頻庭審是要在徵得各方同意情況下進行的,目前僅針對一方當事人在外地且雙方爭議較小時採用。”

  “夜間法庭,讓我們有時間維權”

  “白天,有的臺胞忙於經營,有的臺企員工得上班,難以到庭應訴、調解,因此,他們要是在晚上有空的話,也可以申請在夜間開庭。”海滄法院有關負責人説,如今,涉臺法庭不僅白天調解“斷案”,還引進了“夜間法庭”、“週末法庭”。

  洪某是臺企洪氏公司的一名員工。2012年1月16日晚,他參加了公司主辦的尾牙聚餐。宴後,他酒駕摩托車撞死人,賠付60萬元給死者家屬。隨後,他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分擔3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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