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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經濟主管部門:盼兩岸服貿協議儘速生效

2014-03-19 08:48     來源:台灣網     編輯:孟雅詩

  導語:服貿協議于去年6月21日簽署至今8個多月,當局積極下鄉宣導,“立法院”也舉辦多場公聽會,但真理並沒有越辯越明,外界對服貿協議的疑慮仍未消除。最新民調顯示,44.5%的民眾不支援服貿協議,支援者為32.8%,未表態者為22.9%,顯示臺灣民眾對於服貿協議看法分歧,不了解儘速讓服貿協議生效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台灣網3月18日消息 臺灣當局“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呼籲兩岸服貿協議儘快生效,“先取得開放利益,總比耗在那邊好”。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常設機構17日聯席初審服貿協議,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在混亂中宣佈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相關規定視為已審查,送“立法院院會”存查。

  針對所謂“逐條審查”問題,杜紫軍18日傍晚受訪時坦言,若要修改協議內容,實務上有困難,不管是修改1個標點符號或1個字,無論有沒有改變本意,都要重新協商,但重新協商結果很難預料,況且重啟談判對較希望獲得市場的那方(指臺灣)是不利。

  他呼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儘快生效,未來要增加、減少或修改內容,可透過服貿協議中第8、16、17條等3條文執行。

  根據服貿協議第8條規定,協議生效後,若對一方造成負面影響,受影響的那方可隨時要求緊急磋商;雙方也可依第16條協商進一步開放,或依第17條規定,在協議生效3年後,撤銷或修改原先承諾開放的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兩岸服貿協議開放臺灣電子商務業者在福建設點,持股上限可達55%,原為大陸對外最大的開放幅度,但因遲遲未生效,導致喪失先機,上海自貿區後來也對外資做同等開放。

  杜紫軍提及,大陸與香港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後,後續也修改相當多次,不斷增加開放項目。

  杜紫軍説,未來若有需要繼續向大陸爭取擴大開放市場,他認為是可行的,以臺灣而言,“馬上取得開放的利益,會比永遠耗在那邊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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