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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臺合作新政設臺資金融總部最高補貼1000萬元

2012-06-27 16:58     來源:新華日報     編輯:王思羽

  “對在我省新設立的總部性或地區性臺資金融機構,按到位註冊資金給予500萬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6月21日,江蘇省委外宣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為進一步深化蘇臺經貿交流合作亮出“六個進一步”的細化方案。

  江蘇省臺辦副主任王少邦介紹,近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六個進一步”新要求的實施意見》,有以下幾大亮點:

  首次提出在全省深入開展蘇臺經貿合作“百千萬行動計劃”以及實施臺資企業自主創新、自主智慧財産權、自主品牌“三自主”轉型升級工程,對我省開展對臺經貿工作以及臺資企業發展提出了明確的方向。根據文件要求,我省在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每年目標新增協議投資3000萬美元臺資項目100個以上,邀請臺灣重要工商企業界重量級人士來我省考察交流1000人次以上,組織赴臺經貿交流考察1萬人次以上。臺資企業從事符合國家産業、技術政策的自主創新活動,積極申報自主智慧財産權,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可以享受和內資企業同等的政策扶持。就進一步加強蘇臺科技創新合作提出3項政策:一是鼓勵和支援兩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圍繞我省重點産業發展需求,共建科技創新合作載體;二是鼓勵臺資企業自主技術研發,支援大中型臺資企業在兩年內普遍設立研發機構;三是鼓勵臺資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並積極給予培訓輔導。

  對兩地金融合作予以扶持:對江蘇省新設立的總部性或地區總部性臺資金融機構,按到位註冊資金給予500萬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購買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給予5%的補貼,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5年內按年租金給予5%的補貼。鼓勵臺灣銀行在蘇北、蘇中地區開設分支機構,每設立一個縣(市)級以上分支機構的,省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100萬元、60萬元;對成功上市的臺資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鼓勵蘇臺兩地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交流合作,開展相互投資活動。

  針對臺商臺企現階段反映較多的用地、用工、融資難問題,明確有關部門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原則切實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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