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閘蟹六年來再度循合法和正常渠道入臺
6年來因臺灣方面提高檢驗要求而無法從合法和正常渠道來臺的大陸大閘蟹近日終於再度入臺。
中央社1日發自桃園機場的報道説,大陸大閘蟹自2006年被臺灣“衛生署”檢出含致癌藥物後,在進口到臺灣時,須經臺灣有關方面檢驗,並附檢驗結果證明書,由於臺灣方面提高檢驗“門坎”和標準,近6年來,雖有人夾帶或空運走私大陸大閘蟹來臺,但沒有大陸大閘蟹循合法和正常的渠道進口。
報道引述臺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的話説,至1日,已檢驗並放行11批大陸大閘蟹。
潘志寬表示,依據數據顯示,至今天為止,總計有業者“報關”包括來自遼寧、江蘇及湖北等多處的大陸大閘蟹11批,數量為1萬4000多公斤,這11批大閘蟹都已檢驗過關,隨時可以在臺灣上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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