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設辦事處,兩岸兩會將可處理更多兩岸事務
事實上,對於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的話題,已經由來很久。不過,隨著2008年以來兩岸交流互動加快,由此産生的問題越來越多,互設辦事處,再成為兩會共同期盼的選擇。
□兩岸交流
現實呼喚辦事處早日成立
“2008年馬當局上任迄今,兩岸關係呈現突破性發展,4年來海協、海基兩會協商邁入制度化階段,7次陳江會簽署17項協議;ECFA簽署及實施,更標誌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的里程碑。”臺灣政治大學一位資深政論家日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表示,但是兩岸兩會至今沒能互設辦事處,對兩會處理兩岸事務勢必帶來很多麻煩,甚至可以説不利於兩岸交流。
這位政論家表示,從現實需求看,4年來兩岸各層面交流互動急速升溫,其衍生的各種問題及服務需求,經常需要由官方授權的兩會聯繫處理;長期來眾多臺商在大陸發生緊急事故或問題,往往是由大陸各地臺商協會協助處理,但若有公權力授權的海基會駐大陸機構就可直接協處,更能掌握時效。
“更進一步來看,海協、海基兩會均為官方授權機構,若互設辦事處,可以處理具公權力性質的業務。”他説,第一,互設辦事處的話,可以通過各自的辦事處來解決臺胞證及大陸居民赴臺許可證的簽證業務,提供雙方民眾的方便。第二,兩岸民眾處理人身安全事項也需要這樣的辦事處。
上述臺灣這位政論家説,近年來兩岸交流所衍生的人身安全事項也愈來愈多,如旅行意外、突發健康事件、醫療後送等,這些攸關人身安全的事項,都需要政府協助處理,兩岸若能在對方設有辦事機構,可就近、實時處理,保障兩岸民眾的人身安全。
“第三,是兩岸商務往來的需要。”他説,隨著兩岸商務往來愈來愈密切,所衍生的商情蒐集、商務糾紛處理等事項需要政府協助處理。而兩岸文教、新聞、司法等方面的往來也愈來愈密切,交流秩序也需要政府協助。
而根據海基會提供的一組數據:自2008年6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止,海基會協處臺商經貿糾紛1342件,較之前同期(223件)增長502%;協處人身安全8082件,較之前同期(4643件)增長74%,在兩岸民眾急難服務方面,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底,海基會就服務案件7366件、撥打緊急服務專線19315個、協助人身安全1618件、協助返鄉2273件、協助赴臺探病奔喪1600件。
“另外,從政治面來看,兩會互設辦事處更能彰顯兩岸‘求同存異’的重要意涵,也是兩岸關係全面制度化的基礎,意義重大。”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一位專家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海協會從第一次陳江會談開始,已多次提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議題,但臺方始終不願正面響應。
□互設辦事機構
是兩岸良性互動的重要標誌
日前臺灣出版的《中央日報》在談到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時指出,以目前兩岸的協商模式,海協會和海基會搭橋,各業務主管部門上桌磋商的模式來看,目前較適合的做法,應是名目上由海協、海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實質上是由各業務部門派員實際操作相關業務,這種操作方式符合當前兩岸協商模式,雙方較容易接受這種安排。
“至於辦事機構的名稱建議為海基會北京、上海、廣州辦事處;性質為辦理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項事宜;業務範圍包括來往兩岸簽證、商務、文教、當地臺胞服務等,如此可以更快速更便捷地服務兩岸民眾。”該報指出。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年兩會期間接受媒體訪問時就表示,隨著兩岸雙向交流和各項合作的發展,大陸強烈希望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提上協商日程。他強調説,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兩岸良性互動的重要標誌,將提升兩岸關係發展水準,為兩岸民眾解決更多實際問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不過,在目前臺灣政治生態下,兩岸兩會要想儘速互設辦事處,恐怕還需要很多繁瑣的工作。”上海臺灣研究所一位兩岸問題專家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臺灣方面有複雜的所謂法律程式要走,除了修改其所謂的“兩岸關係條例”,增定海基會在大陸設辦事處的“法源”外,也要使海基會轉型。“另外一個關鍵問題是,辦事處的功能及定位如何設計,臺灣內部分歧很大。”(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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