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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合作事務邁入新模式?備受業界關注

2012-05-03 08:20     來源:人民政協報     編輯:王思羽

  備受兩岸業界關注的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一事,又向前邁出一大步,兩岸業務主管部門于近日各自公佈受理及審查對方經貿團體申請設立辦事機構的相關法規,落實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提供雙方企業投資與貿易相關服務。在隨後召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第三次例會上,雙方又宣佈了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名單,彰顯兩岸以互設機構方式、制度化處理兩岸經貿與經濟合作事務的嶄新模式。

  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是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6條所列經濟合作項目之一,在2011年2月舉行的經合會首次例會上納入協商,經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多次溝通,達成共識並同時對外宣佈。未來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將就執行成效進行評估,並以經合會作為溝通平臺,適時交換意見,為兩岸企業提供相關服務,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積極發展。

  □大陸公佈細則

  啟動審批管理工作

  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正式上路。由於涉及面廣,兩岸同意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推動,初期先各自核準1家,等雙方完成相關法製作業後儘速實施。

  商務部、國臺辦近日發佈通知,公佈《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管理工作規則》(以下稱《規則》),部署各地做好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常駐代表機構的初審和報送、證書發放與檔案管理等工作。

  據悉,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申請設立代表機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依臺灣地區有關規定,經批准設立登記滿5年;2.臺灣地區主管部門批准赴大陸設定代表機構;3.須具有明確的業務範圍和良好的行業信譽,且其本身或其主要會員從事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業務;4.無違反大陸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

  依據《規則》,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是指在臺灣地區設立的從事經濟、貿易投資合作等活動(涉及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環保、慈善、公益事業的除外),但又不稱為公司、企業、基金會的組織。

  《規則》規定,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設立代表機構由商務部核準。代表機構的設立、延期、變更、登出,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後向商務部(臺港澳司)提出書面申請。商務部在徵得國臺辦同意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

  □臺灣發佈

  管理辦法開始受理申請

  與大陸同步,臺灣經濟部門同日發佈了《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簡稱許可辦法),作為受理、審核及管理大陸地區經貿團體來臺設立辦事處之依據。

  據了解,許可辦法規定,允許符合“設立五年以上之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設立之宗旨或任務須為促進産業、投資或貿易發展之事項”、“有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之必要”、“對促進兩岸經貿活動無不良記錄”等四項條件和規定的大陸非營利經貿單位和機構赴臺設立辦事處。

  另外,大陸非營利經貿單位或機構若在臺灣設立辦事處,還需向臺灣經濟部門提交機構登記證書或設立相關文件、章程複印件、在臺工作計劃書、辦事處工作組織編制證明等相關材料,工作業務活動範圍以為兩岸投資企業提供服務或從事兩岸貿易服務為限,並需要在設立後6個月內取得辦事處房屋合法使用證明。

  □互設辦事處

  是兩岸經貿交流迫切需要

  “從兩岸簽署ECFA,並已形成緊密經貿關係的現實和未來發展態勢來看,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是兩岸經貿交流的迫切需要。”臺灣問題專家高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互設辦事處對兩岸經貿團體來説有百分百的必要性,投資者在遇到問題時找什麼部門解決,這本身就有其需求性。

  “辦事處能夠起到橋梁紐帶的作用,既可以服務於各自的投資商,也可與對方的相關部門溝通,協助解決一些問題。”清華大學公共外交研究室主任周慶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他認為,辦事處還應具有社會服務功能、法律服務功能、生活服務功能、經營服務功能和教育文化功能。

  周慶安表示,這是兩岸簽署ECFA以來,跨出極為重要的一步,設立辦事處實際上是為了更好地把投資者的各方面需求統一解決好。辦事處不僅能夠把投資者的經營商業力量集合起來,而且把他們的社會文化力量集合起來,推動政策環境的變化,這也是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的共同目標。

  “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可為雙方廠商就近提供與投資及貿易相關的服務,有助於兩岸雙向經貿交流與合作,對於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有實質的幫助。”臺灣經濟部門投審機構發言人張銘斌表示,臺灣方面已審核通過由臺北世貿中心以臺灣貿易中心名義在上海及北京設立辦事處。按照大陸規定,臺灣貿易中心向大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後即可掛牌運作。

  大陸方面則宣佈由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作為首波試點單位。

  對於將成為臺灣首個登陸設立辦事處單位,臺北世貿中心董事長王志剛表示,除原有業務之外,更將得以直接切入大陸市場調研,可助其深入了解大陸市場,更有利於臺灣廠商精準掌握大陸的內需市場,協助臺灣廠商把餅做大。王志剛並指出,臺灣貿易中心計劃在大陸設立6個辦事處,除了北京、上海,未來將申請在成都、廣州、大連及青島設辦事處。

  “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的第一階段,臺灣方面設立據點數及派駐人數將多於大陸。”高先生對記者表示,依照目前來看,大陸派駐一家經貿團體在臺灣設置一個點,而臺灣貿易中心將在大陸設置六個點。可見,臺灣方面對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還是相當歡迎。(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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