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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促進臺資企業發展15條措施

2011-12-26 15:50     來源:新華網     編輯:王思羽

  ——多渠道多主體解決臺企融資難。舉措中提到,支援國家開發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行等繼續為臺企提供專項授信。支援其他金融機構為臺企提供融資服務。支援金融機構通過智慧財産權質押、股權質押、供應鏈融資、出口信用保險融資等渠道,支援臺企發展。此外,臺企還可通過大陸各類型臺資金融機構獲得融資服務。

  支援符合條件企業在大陸各板首發上市或再融資。支援臺資企業返臺上市融資。

  鼓勵臺資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籌措資金,支援臺資中小企業參與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等試點項目。

  ——明確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導向。舉措中明確列舉:LED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和電動汽車等四大産業,是臺資企業在上海發展兩岸産業合作項目的重點。

  此外,支援臺企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方法進行技術改造,實現産業升級換代。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研究機構合作申請國家和上海科研項目。

  在現代服務業領域,鼓勵和支援臺資證券、基金(投信)、保險公司在上海積極開展合資合作,設立合資公司。支援臺資諮詢服務類企業在上海發展。

  ——臺企獲得補貼資助渠道更明晰。15條中涉及補貼資助渠道的大致包括專利類、品牌類及職業培訓類三種。對註冊在滬的申請專利的臺資企業,按照《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的規定予以資助。

  鼓勵臺資企業創建上海市著名商標和名牌産品等,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根據《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補貼和獎勵。

  鼓勵臺資企業開展職業培訓,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報相關財政補貼,支援臺資企業員工參加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

  ——臺協服務台企的功能更多元。15條還特別明確了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的多元功能,其中包括與兩岸相關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産業團體等加強交流,開展政策輔導、資訊共用、諮詢評估、教育培訓、開拓內銷通路等方面的合作。在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宣傳、保障臺企人才需求等方面,上海市臺協也將發揮積極作用。

  針對臺商普遍關心的“臺資企業界定問題”,上海市臺辦副主任瞿國梁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説,早期部分臺灣企業家經過第三地註冊再進入上海投資設立企業的,同樣視為臺資企業,享受各項金融服務、補貼資助等。

  據悉,《上海市進一步促進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舉措》全文將在“上海與臺灣網”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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