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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天津會談簽署一協議 達成兩項共同意見

2011-10-20 17: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程冉

  10月20日下午,兩岸兩會在天津迎賓館舉行簽字儀式,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共同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中新社發 蘇丹 攝)

  中新社天津10月20日電 10月2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天津舉行兩會恢復商談以來的第七次會談,並正式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達成兩項共同意見。

  據介紹,在上午的會談中,雙方就兩岸核電安全合作等議題進行了商談,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加強兩岸産業合作交換了意見,並討論了兩會已簽協議執行情況、加強會務聯繫與交流合作等事宜。

  兩會同意,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旨在建立兩岸核電安全資訊通報機制、開展核電安全監管交流及專業機構合作,共同維護兩岸同胞的安全、健康與兩岸環境。協議主要包括合作範圍、合作方式、聯繫主體、工作規劃、爭議解決等內容,雙方同意就核電安全法規與標準、核電廠事故緊急通報、核電廠環境輻射監測資訊、核電廠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準備、核電安全資訊公開等進行交流合作。

  兩會回顧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階段性成果。陳雲林指出,框架協議生效及早期收穫計劃實施後,進展順利,成效明顯,不僅為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機制保障,也對擴大兩岸經貿往來,密切兩岸經濟聯繫,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環境。

  在貨物貿易領域,今年1至6月,一般貿易項下大陸自臺灣進口貨物享受ECFA優惠關稅待遇的共12201票,貨值19.14億美元,關稅優惠3.53億人民幣。在服務貿易領域,截至今年6月底,臺灣已有50多家非金融企業和10多家金融企業受益於ECFA早期收穫優惠措施而進入大陸市場,2部臺灣華語影片經核準在大陸發行放映。

  陳雲林表示,兩會協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要成果的集中體現。大陸方面十分重視總結協議執行成效,完善協議內容,擴大協議效益,使兩岸同胞充分享受協議帶來的利益和福祉。對於個別協議中存在的問題,海協會將協調有關方面研究解決,對超出協議規範之外的問題,希望雙方繼續共同努力,通過兩岸關係持續發展,為解決問題積極創造條件。

  兩會同意,下次會談簽署投保協議,繼續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議題協商,如海關合作等,成熟一項,簽署一項。

  當天下午,兩會還公佈了關於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和加強兩岸産業合作兩項共同意見。 (記者 路梅 田齊)

  10月20日上午9時許,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在天津迎賓館正式開始。圖為陳雲林和江丙坤握手啟動會談。(中新社發 蘇丹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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