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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要求規範網路購物促銷行為促網購健康發展

2011-01-10 09:59     來源:商務部網站     編輯:程軼文

  商務部關於規範網路購物促銷行為的通知

  商商貿發[2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當前,隨著網路購物快速發展,網路購物企業間競爭日益激烈,打折、秒殺、搶拍、返券、贈積分、免運費等促銷手段漸趨常態化,活躍了市場,刺激了消費。但是,也出現了銷售侵權盜版商品、以次充好、虛假打折、線下服務和線上促銷承諾不一致、網路團購缺乏規範等問題。為規範網路購物促銷行為,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網路購物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導企業依法促銷。要引導網路購物企業按照《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商標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1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促銷活動。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保證促銷商品品質。推動網路購物企業在促銷活動中,事先向消費者説明促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品質、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資訊,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促銷行為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杜絕各種價格欺詐和虛假促銷行為,嚴禁虛構原價打折、使用誤導性標價形式或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售後服務水準,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或者為消費者退換貨設置障礙,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嚴厲查處不實宣傳。加強與工商等部門配合協作,開展聯合檢查,要求促銷廣告內容真實、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或影像;明示促銷活動的各種限制性條件,禁止各種迷惑欺騙消費者的不實宣傳行為。

  五、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結合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與工商、質檢等部門開展聯合督查,加強對網路購物平臺及經營者監督力度,打擊促銷活動中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網路購物平臺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開展誠信促銷、規範經營,自覺抵制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

  六、引導科學合理消費。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合作,引導網路購物企業在促銷活動中倡導文明、綠色、低碳、安全、健康消費理念,推動建立可持續的消費模式。

  七、建立長效機制。認真研究網路購物促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標準,建立網路購物促進消費的長效機制。支援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開展行業自律,健全商品(服務)先行賠付制度,研究制定符合網路購物特點的促銷規範。網路購物平臺要從自身特點和需求出發,健全相應的促銷規則和售後服務保障措施。

  促銷活動已成為網路購物企業常規經營手段,關係到網路購物持續健康發展,關係到消費者切身利益,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在鼓勵網路購物企業開展促銷擴大消費的同時,積極會同當地發展改革(價格)、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加強宣傳引導,開展監督檢查,規範網路購物促銷行為。對相關違法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發生重大問題的,及時向商務部報告。

  聯繫人:商貿服務管理司 祝斌

  電 話:010-85093747

  傳 真:010-85093749

  電子郵件:zhubinsm@mofcom.gov.cn

 

商務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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