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要聞播報

壽險公司2013年10月前須設風險管理委員會

2010-11-04 09: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張蕾

  中國保監會日前向全國壽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養老保險公司下發了《人身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引》,要求各保險公司應高度重視全面風險管理工作。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應于本月底之前提交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資訊,實在有困難的公司,最晚應在2013年10月1日前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建立風險管理資訊系統。

  該《指引》規定,保險公司應在董事會下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監督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運作的有效性,在董事會授權下履行如下職責:審議公司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審議公司風險偏好和風險容忍度;審議公司風險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審議公司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和重大風險的解決方案;審議公司年度全面風險管理報告等。

  《指引》規定,保險公司應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全面風險識別與評估。當公司發生重大風險或者預期要發生重大風險時,應及時對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同時,“公司應平衡風險與收益,針對不同類型的風險,選擇風險自留、規避、緩釋、轉移等風險應對工具。”《指引》還規定,保險公司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本公司已發生或預測即將發生的重大風險事件。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