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的公告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10年第101號
關於公佈2010年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
專項抽查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2010年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佈。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87家月餅生産企業的596種産品。依據《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2007、《月餅》GB 19855-2005、《糕點、麵包衛生標準》GB 7099-2003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對涉及健康安全的酸價、過氧化值、總砷、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安賽蜜、甜蜜素、鋁的殘留量、脫氫乙酸鈉、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黴菌計數、黃麴霉毒素B1等16個品質指標進行了抽樣檢驗,結果有578家企業生産的587種産品符合標準要求,9家企業生産的9種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不合格項目是菌落總數、黴菌計數和苯甲酸、鋁的殘留量。其中,被抽查到的109家大、中型企業的月餅品質持續穩定(附件)。
針對本次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中發現的品質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品質技術監督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産品及其企業名單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2010年月餅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産品及其企業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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