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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院”表決通過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2010-08-18 08:55     來源:台灣網     編輯:張蕾

  台灣網8月18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17日晚在臺灣“立法院”臨時會表決通過,馬英九肯定“立法院”通過這項協議,讓兩岸經貿邁出互惠合作一大步,在制度化架構下為臺灣創造更多商機,增加更多就業機會。

  臺灣“立法院”17日上午9時召開本會期第2次臨時會,國民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各推派代表,針對協議文本逐條發言。在歷經約12小時馬拉松式的“立委”各自表述程式後,藍綠接著為是否“逐條表決”上演程式表決大戰,藍營憑藉人數優勢,于17日晚間二讀表決通過ECFA及附件。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6月29日下午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議規定,ECFA簽署後,雙方將各自完成相關程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協議將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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