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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印發

2010-08-03 10:16     來源:國務院     編輯:張蕾

  國務院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印發

  《關於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第一批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以下統稱試點地區)名單,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為了指導和推進三網融合第一階段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國務院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于2010年7月20日向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所在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一、儘快建立健全試點地區三網融合組織協調機構。試點地區省、市黨委政府要組織宣傳、電信、廣電、公安等相關主管部門成立省級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省級協調小組),負責當地三網融合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省級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督辦落實省級協調小組的各項工作要求,承擔與國務院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聯絡任務。

  二、組織制定試點地區的三網融合試點實施方案。各省級協調小組儘快組織制定試點地區的三網融合試點實施方案,包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負責制定IPTV、手機電視整合播控平臺的建設方案;電信企業負責制定在當地開展IPTV傳輸、手機電視分發、除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以外的公共網際網路音視頻節目服務等廣電業務的實施方案;有線電視網路企業負責制定在當地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基礎電信業務、基於有線電視網路的網際網路接入、網際網路數據傳送增值業務和國內IP電話業務的實施方案;試點地區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監管平臺的建設方案;當地黨委政府的政策規劃措施,包括試點地區三網融合工作的具體目標任務、發展規劃、扶持政策和組織保障措施等內容。各地三網融合試點實施方案應于2010年8月16日前,由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報至國務院協調小組辦公室。國務院協調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安全評估小組對試點實施方案進行評估。

  三、組織做好雙向進入業務許可申報工作。試點實施方案經審查通過以後,相關試點企業和單位應自接到審查通過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廣電、電信主管部門提交許可申報材料。國有電信企業集團公司申請從事廣電業務,由廣電總局按照相關規定受理和審批,同意集團公司授權試點地區的子公司經營相應的業務。有線電視網路公司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和比照增值業務管理的基礎電信業務,由省通信管理局按照相關規定受理和審批,申請經營基於有線電視網路的網際網路接入業務、國內IP電話業務、網際網路數據傳送增值業務,由工業和資訊化部受理和審批,同意總公司授權試點地區的子公司經營相應的業務。

  四、落實行業監管職責。試點地區電信、廣電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安全監管,維護行業管理秩序,督促試點企業和單位落實安全責任,保障試點業務的協調有序開展。

  五、加強組織協調,營造良好政策環境。試點地區黨委、政府要抓緊研究出臺扶持本地區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所涉及的扶持政策,推動網路建設和業務應用的財政、金融、産業等政策;將電信傳輸網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建設和升級改造納入本地區重要資訊基礎設施建設範圍,統籌規劃,避免重復建設;要切實維護群眾合法利益,使老百姓充分享受三網融合帶來的益處;加強輿論引導,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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