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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綜治辦要求採取有力措施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

2010-05-13 10:27     來源:公安部網站     編輯:程軼文

中央綜治辦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治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通知要求
採取有力措施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12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綜治辦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貫徹落實5月3日全國綜治維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採取更加堅決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的安全穩定。

  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連發生暴力傷害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的惡性案件,反映出當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緊制定對各成員單位的考核辦法,推動落實工作責任。對於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堅決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並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綜治辦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牽頭組織協調,推動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把排查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來抓,全方位、多層次、逐地逐校地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把學校、幼兒園、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及周邊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清楚。要在深入排查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加大整治力度,嚴密防範措施。一是由各級公安機關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兒童生命財産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學校及周邊非法經營的各種文化娛樂場所、違規經營的攤點以及出租房屋、違章建築等,加強危爆物品、劇毒化學品和管制刀具管理,嚴防流入校園,大力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的交通秩序。二是由各級綜治部門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實時防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各級綜治部門要發動社會力量開展群防群治,推動警校聯合、警民聯合,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優勢,組織廣大黨員幹部、離退休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平安建設志願者等群防群治隊伍,積極參與涉校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和學校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形成源頭預防治理有效、內部安全管理有力、週邊治安防控嚴密的工作格局。三是由各級教育部門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健全並落實安全教育、內部保衛工作制度,充實經過培訓的專職保安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校車制度,立即組織開展學校及周邊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隱患,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火災、建築物倒塌、擁擠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

  通知強調,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細化目標管理責任制度,落實例會制度、情況通報制度,認真抓好組織、協調、督察和考核等工作,及時與各有關部門會商和處理涉及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安全教育機制,建立法制副校長、治安聯絡員制度,建立學校老師聯繫學生家長制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安全教育、青少年自護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努力形成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機制。各級綜治、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工業資訊化、住房城鄉建設、新聞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和共青團等部門,要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別是當前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本系統、本單位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作配合,做到齊抓共管、步調一致、行動迅速、效果明顯。要繼續廣泛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維護學校安全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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