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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樹地震災後金融業恢復重建規劃出臺

2010-05-12 15:27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編輯:程軼文

  為進一步加快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體系重建工作,增強金融服務功能,提升金融服務水準,日前,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根據新“三定”規定中“擬訂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的要求,結合人民銀行總行和“一行三會”有關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玉樹災區金融業受損狀況,提出了玉樹地震災後金融業恢復重建規劃。

  據了解,此次重建規劃的指導原則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優先恢復重建滿足受災群眾基本金融服務需求的網點設施,同時,把災後重建與促進城鎮化和新牧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與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和改善生産條件、保護生態環境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分步實施,合理配置金融資源,實現金融服務體系和功能結構的重構和發展。要求充分發揮金融業在災後恢復重建中的功能和作用,為保障災後玉樹建設成為高原生態型商貿旅遊城市、“三江源”地區的中心城市、青藏高原城鄉一體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力爭至2012年末,住宅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數量恢復到災前水準,並提出了支援災後重建的保障措施。

  重建規劃主要內容包括:優化準入政策。在保證安全、網點機構佈局合理的基礎上,對在災區提供金融服務機構的準入申請實施簡便快捷、易行易控的特殊準入政策安排。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開設綠色通道等便利準入政策,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儘快恢復重建和優化網點佈局,支援災後重建工作。積極推動農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各項改革工作,支援其在災區增設網點,為客戶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理財等金融服務和産品。在災區設立農村金融事業服務部,加大對災區縣域金融服務力度。加大政策性銀行業務向災區的拓展力度。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商業化運作原則,支援國家開發銀行業務進一步向災區縣域拓展,加大對災區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的信貸投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完善災區糧棉油儲備收購融資基礎上,支援畜牧業産品加工及産業化經營,進一步拓展業務範圍,豐富災區金融服務的方式和手段。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災區法人金融機構治理,優化資本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探索商業銀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等改革,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尋找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新途徑和新模式,增強支援農牧經濟發展的能力。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新型金融機構的試點範圍,以吸引各類資金重點支援災後重建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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