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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吧連鎖企業申報指南》公佈

2010-02-23 13:44     來源:文化部     編輯:張蕾

  網吧連鎖企業申報指南  

  根據文化部等部委《關於進一步凈化網吧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9號)、文化部《關於印發<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文市發[2009]35號),為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下簡稱“網吧”)管理,推進網吧連鎖企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指南。

  一、申報條件

  申報全國網吧連鎖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註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

  2、全資或控股的直營門店數不少於30家,且在3個以上(含3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直營門店;

  3、符合連鎖經營組織規範;

  4、所有直營門店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未受過有關部門依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做出的罰款(含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

  二、申報材料提交

  1、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初審意見;

  2、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申請表及申請書;

  3、企業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驗資報告(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

  5、網吧連鎖企業投資或控股直營門店的證明材料(公司章程或直營門店各股東財産權利關係等)、企業財務報表(含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

  6、直營門店相關材料:名單列表、各門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7、連鎖經營規範制度:統一的財務制度,具備可聯網的計費軟體系統與技術管理軟體的説明文檔、伺服器架設地址、託管或線路租用合同及客戶端分佈情況等資料;

  8、連鎖企業的形象標識;

  9、自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所屬直營門店未受過罰款(含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的聲明;

  10、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報流程及申報時限説明

  1、申請認定為全國網吧連鎖企業的,應向總部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上報文化部。

  2、文化部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審查,頒發認定證書。未通過認定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説明理由。

  3、依據文化部2003年《關於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文市發[2003]15號)批復的全國連鎖網吧經營單位,申請認定為全國網吧連鎖企業的,向文化部直接提出認定申請。

  4、認定審查時間為20個工作日,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在認定審查中需核查申報材料的時間不計入認定審查時間。

  四、年審及復核

  1、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實行年審制度,已批准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將年審申報材料遞交文化部,由文化部對已批准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進行年審。對年審合格的企業在認定證書上加蓋專用章,對年度認定不合格企業的停止其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資格。

  2、企業對認定結果或年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佈後一個月內,向文化部提出復核申請,提交復核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受理機構調查核實後作出復核決定。

  五、審批公示

  所有經審批認定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均在中國文化市場網(www.ccm.gov.cn)進行公示。   

  聯繫地址:北京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

  郵  編:100020

  聯繫電話:010-59881461、598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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