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金管部門規劃陸資投資金控持股上限20%
中新網1月15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兩岸金融擬開放相互參股,根據臺當局“金管會”規劃,因大陸沒有金控公司,未來若政策許可,大陸的銀行將可參股臺灣的金控,連同QDII(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間接投資,合計投資臺灣的金控公司持股上限最高20%。
至於大陸的保險、證券業,在暫不準跨業投資的原則下,不能參股臺灣的金控。“金管會”也規劃,臺灣的金控可以參股大陸銀行,因金控沒有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問題,可參股大陸銀行的上限,將比銀行設分行、子行及參股的總投資上限15%低,約在10%到15%。
“金管會”在週三邀集相關“部會”討論兩岸銀行、保險及證券開放辦法後,14日委員會最後確認後,即呈報“行政院”。
據了解,對於金控參股大陸銀行上限,原本規劃是跟銀行投資大陸總額一樣都訂為凈值15%,但考慮金控只有參股一項,且規模較大,最後略為下降。
未來若政策許可兩岸金融相互參股,原則上將採“一夫一妻”制,也就是一家只能參股一家。最近一年不斷有國際投資銀行穿梭兩岸,替兩岸金融機構相互參股牽線,市場也有各種傳聞,包括大陸工商銀行洽談收購國泰金控20%股權,永豐金有意引進陸資股東等。
根據“金管會”規劃,一旦政策許可,兩岸金融相互參股原則,基本上是“銀行對銀行”、“保險對保險”、“證券對證券”,換言之,銀行只能參股銀行,不能跨業參股保險或證券。但因大陸沒有金控公司,因此,大陸銀行將可來臺參股金控、銀行。
以陸銀最感興趣的金控來看,臺灣的15家金控中,除臺灣金控未上市櫃,其餘14家都是上市櫃公司,“金管會”規劃,單一陸銀可參股單一金控上限是5%,全部陸銀參股單一金控上限則是10%。
如果加上QDII投資上市櫃股票上限,單一QDII投資單一金控上限5%、全部QDII投資單一金控上限10%來看,未來陸資可投資島內單一金控公司,持股上限合計最高20%。
金融業者表示,QDII投資屬財務性投資,不能擔任董監事,但持股仍具投票權,全部QDII投資單一金控上限10%,仍可與陸銀直接投資單一金控上限10%結合,支援直接投資的部分取得董監席次;因此“金管會”規劃的持股上限,對兩岸金融相互參股和策略聯盟,仍具有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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