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解讀中國首例“雙反”案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解讀中國首例“雙反”案
日前,商務部就取向電工鋼反傾銷反補貼案公佈初裁決定。這是中國首次對進口産品進行反補貼調查,也是首次對來自一個國家的進口産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即“雙反”調查。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就“雙反”案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解讀。
一、“雙反”調查的含義
當進口産品以傾銷價格或在接受出口國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低價進入國內市場,並對生産同類産品的國內産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的情況下,世界貿易組織(WTO)允許成員方使用反傾銷和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恢復正常的進口秩序和公平的貿易環境,保護國內産業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們所説的“雙反”調查,是指對來自某一個(或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同一種産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雙反”調查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WTO相關協定和國內法。其中,WTO相關協定主要包括《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6條、第16條、《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反傾銷協定》)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等。我國國內法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配套的部門規章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和配套的部門規章。
自2004年加拿大首次對我燒烤架産品發起“雙反”調查以來,截至今年11月,我已先後遭受“雙反”調查37起,連續15年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連續4年成為全球遭受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其中,美國自2006年11月以來對我發起“雙反”調查共23起,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僅2009年美國就對我發起10起“雙反”調查。由於頻繁遭受“雙反”調查,喚醒了國內産業的法律意識,加深了他們對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的了解,在受到傾銷或補貼的進口産品嚴重衝擊,生産經營面臨嚴重困難的情況下,他們開始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取向電工鋼“雙反”案的有關情況
取向電工鋼屬於高科技、高附加值産品,是我國亟待發展的重點産業,國內目前僅有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和寶鋼集團有限公司能夠生産取向電工鋼産品。近年來,我國取向電工鋼産業獲得快速發展,産銷量穩步增長,生産工藝技術研發取得質的飛躍,生産製造技術達到世界先進水準。但是,2008年以來,由於來自美國和俄羅斯進口産品數量的大幅度增加,且價格始終處於低位,使我企業的生産經營面臨嚴重困難:庫存大量增加開工率、投資收益率、市場份額和工人平均工資均大幅下降,稅前利潤增長也大幅降低。
在這種情況下,武鋼和寶鋼經過認真地蒐集證據,準備材料,向商務部提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申請。2009年6月1日,商務部正式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産自美國的進口取向電工鋼産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對産自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産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本次“雙反”調查中的反補貼調查,共調查了美國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27個補貼項目,其中包含了倍受各國關注和詬病的“購買美國貨項目”。2009年12月10日,商務部發佈初裁公告,裁定産自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存在傾銷,兩家應訴美國公司的傾銷幅度分別為10.7%和19.9%,兩家俄羅斯公司因是關聯公司,適用同一傾銷幅度為4.6%,未應訴的美國公司和俄羅斯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5%;商務部裁定美國公司在“購買美國貨項目”等4個補貼項目中受益,兩家應訴美國的從價補貼率分別為11.7%和12.0%,未應訴美國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2%。同時,商務部裁定中國國內取向電工鋼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自12月11日起,進口商在進口産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電工鋼時,將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表示,這是中國首次對進口産品進行反補貼調查,也是首次對來自一個國家的進口産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即“雙反”調查。中國調查機關在本案調查過程中遵守中國法律和世貿組織規則,堅持公正、合理、程式正當和透明度原則,依照法律和事實做出初步裁定。該負責人同時指出,調查機關將根據進一步調查的結果,依法做出客觀、公正的最終裁定。
通過“雙反”調查,將對我國取向電工鋼産業的正常生産、經營及公平貿易秩序的恢復創造條件,並對維護我相關産業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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