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就4萬億元投資計劃執行情況答問
問: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中央決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迅速出臺並不斷充實完善應對危機促發展的所有計劃,其中包括兩年中央新增投資1.18萬億元帶動總額4萬億元投資計劃。社會各界對4萬億元投資計劃都非常關注,請您簡要介紹一下4萬億元投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取得的效果。
答:當前4萬億元投資計劃項目建設進展順利,中央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持續顯現,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對拉動全社會投資和穩定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央“快重準實”的總體要求,各地各部門迅速完善落實中央投資項目組織、政策、監管三大保障體系,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在中央擴大投資政策帶動下,全社會投資增長勢頭強勁,前9個月全社會投資增長33.4%,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6.4個百分點。投資結構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鼓勵和支援的農業和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文化等民生工程投資均同比大幅增長42%—72%。三季度國內生産總值增長8.9%,增幅比上半年和一季度分別提高1個和2.8個百分點。
二是為進一步加強“三農”和改善民生夯實了基礎。加強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支援農村飲水安全、農村電網改善、農村公路、農村沼氣、農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不斷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建成了一大批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在今年四批中央投資中,用於民生工程的投資佔比超過50%。截至8月底,已建成1.1萬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項目,改造農村初中校舍面積近400萬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27萬套、開工建設126萬套;解決2278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建成農村沼氣項目247萬戶、農村公路20萬公里、農村電網各類線路10.3萬公里。
三是積極推進了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堅持把加快推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主攻方向。中央投資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如安排200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支援重點産業調整振興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步伐明顯加快,重大裝備本地化工作積極推進。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開工建設了一批高技術産業化項目。堅持把節能減排作為擴內需保增長的重要抓手,支援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設施及配套管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建設。截至8月底,已建成污水處理能力518萬噸/日,垃圾處理能力1.6萬噸/日,形成節能能力標準煤669萬噸、節水能力1.31億噸。
四是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力有序開展。著眼于緩解基礎設施的瓶頸制約,加快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為長遠發展增強後勁。哈大、武廣、南廣、貴廣等一批重大鐵路項目加快建設,投産里程近1500公里。南水北調等大中型水利工程進展順利,已基本建成近1500個大中型水利項目。公路、機場、城市電網改造有序推進。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科學重建的方針,加快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進一步提高區域經濟發展能力。截至8月底,已完成投資5050多億元,佔規劃總投資的50.5%,實現了時間過半、投資完成過半。其中,城鄉住房投資完成規劃任務的73.4%,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成40%以上,原定的三年目標任務有望在兩年內基本完成。
隨著包括4萬億元投資計劃在內的所有計劃有效實施,當前經濟運作中的積極因素不斷增多,企穩向好勢頭日趨明顯。實踐證明,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採取的宏觀經濟政策和所有計劃是及時的、有力的、有效的。下一步,4萬億元投資計劃在執行中,要更加關注民生,更加關注“三農”,更加關注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更加關注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
問:當前社會上有一種説法,認為4萬億元投資計劃對民間投資産生“擠出效應”,有人説“政府公共投資的建設領域使民間投資的空間受到擠佔”,也有人説“擴大政府公共支出規模使民間投資的資金來源受到限制”。對此您如何看?
答:經認真分析研究,我們認為4萬億元投資計劃不會對民間投資産生“擠出效應”。
一是實施好4萬億元投資計劃不會擠佔民間投資的空間。去年下半年以來,在外部需求嚴重萎縮、企業投資信心和投資意願普遍低迷的情況下,中央及時果斷推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大規模增加中央投資,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彌補有效需求不足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4萬億元投資計劃的出臺,迅速拉動了市場需求,穩定了各方面信心,為不斷豐富和完善所有計劃、實現保增長目標贏得了時間,也為民間投資的持續發展創造了條件。
根據中發[2008]18號文件要求,4萬億元投資計劃的重點投向有7個方面,包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農村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電網改造,加快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加快節能減排和生態工程建設,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加快災後恢復重建。這些投資方向,突出了加強“三農”和改善民生,突出了緩解基礎設施瓶頸制約和加快社會事業發展,突出了推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突出了向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傾斜。這些領域都是廣大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急需的,是社會效益高於經濟效益、市場機制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域,也是中央財政發揮結構調整主導作用的領域。對這些方面加大中央投資力度,既有利於穩定了當前增長,也有利於優化投資結構,增強發展後勁,是“與民興利”而不是“與民爭利”。
二是實施好4萬億元投資計劃不會擠佔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同時,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為各方面投資主體的資金來源提供了有力保障。前9個月新增貸款達8.67萬億元,同比多增5.19萬億元。城鎮固定資産投資到位資金增長39.4%,自年初以來持續高於投資增速。由於貨幣供應充足,利率水準基本穩定,民營企業的借貸成本並沒有上升。今年以來銀行重點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上半年中小企業貸款佔全部企業貸款的比重為54.3%,比年初增長24.1%,比全部企業貸款平均增幅高1.5個百分點。
從4萬億元投資計劃執行效果看,政府投資的大幅度增加實際上引導和帶動了民間投資增長。前9個月城鎮非國有投資增長29.5%,呈穩步回升態勢,比年初回升9.2個百分點。此外,反映民間投資活躍度的房地産投資也持續回升,前9個月房地産投資增長17.7%,比年初大幅回升。
問:當前民營經濟生存環境沒有得到顯著改善,如果民間投資不振,政府投資將難以為繼。請問,在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推動全社會投資平穩增長方面,下一步要採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不斷充實和完善4萬億元投資計劃,繼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根據國務院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安排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30億元中央投資,重點支援工業中小企業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提高産品品質、改善安全生産條件等方面開展技術改造。同時,完善政策法律體系,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公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律環境。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加快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資訊服務網路。
二是抓緊出臺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措施意見。在擴大市場準入範圍、促進結構調整和民間資本合理流動、加大政府支援力度、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服務和引導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
三是進一步管好用好中央投資,充分發揮中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不斷優化中央投資結構,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中央投資要進一步向民生、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區域協調發展等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抓好中央投資項目建設,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項目資本金制度,嚴格項目監管,確保建設品質和資金安全,儘快發揮投資效果。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的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對新興産業發展也要加強引導和規範,防止一哄而起。進一步發揮中央投資帶動作用,支援引導民間資本投向政府鼓勵和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領域,廣泛參與各種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
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劉錚、韓潔)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的4萬億元投資計劃從公佈至今已近5個月,其中今年的中央投資預算規模已經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批准。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仍在蔓延,國內經濟仍面臨重重困難。這一投資計劃效果如何?實施過程中還需要注意避免哪些問題?怎樣更好地實現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新華社記者繼續進行追蹤。
重點投向 |
資金測算 |
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 |
約4000億元 |
農村水電路氣房等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 |
約3700億元 |
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重大基礎 設施建設和城市電網改造 |
約15000億元 |
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 |
約1500億元 |
節能減排和生態工程 |
約2100億元 |
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 |
約3700億元 |
災後恢復重建 |
約10000億元 |
注:(1)投資項目的安排,主要依據“十一五”規劃和其他中長期專項規劃確定;(2)中央政府投資的安排,都將按法定程式報請全國人大審議批准;(3)投資安排在實施過程中根據情況變化會有局部調整,目前的投資安排在去年四季度初步考慮的基礎上,根據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和專家、部門的意見建議,已做了適當調整。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樊曦)在中央不久前宣佈的四萬億元投資計劃中,中央企業成為執行投資項目的一大主力。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日前表示,國資委將嚴查中央企業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嚴防腐敗現象發生。
水澆到根上,鋼用到刃上。這句話常被人提起。最近一週,各地紛紛落實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的十大措施,出臺了各自的“八條”或“十條”,其中就有這樣的話。
4萬億元,無疑是“好鋼”,其中相當一部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性投資,真金白銀,不打折扣。更重要的是,這是兩年內的計劃,不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日前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審計署正集中力量開展對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情況的全面審計調查。這一審計工作已於今年9月初在全國鋪開,預計將於10月底結束,有關情況將在審計結束之後按法定程式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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