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灣漁業聯合委員會第六屆年會舉行
2009年9月18日,中越北部灣漁業聯合委員會第六屆年會在上海市舉行。以中國農業部漁業局局長、漁委會中方代表李健華同志為團長的中方代表團和以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水産資源開發與保護局局長、漁委會越方代表朱進永同志為團長的越方代表團出席了會議。
此次年會上,雙方對2008—2009年《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執行情況進行了評價,就2009—2010年度北部灣共同漁區漁船安排問題達成一致,許可作業漁船數量和功率最終商定為1543艘和211391馬力,確定了新捕撈許可證的有效期,並交換了北部灣共同漁區作業漁船名冊。雙方還就共同漁區聯合資源調查、執法檢查、建立兩國漁委會間熱線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一致提議儘早舉行兩國北部灣專屬經濟區入漁談判後續會談。
《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建立了中越兩國在北部灣開展長期漁業合作、共同利用和管理北部灣漁業資源的新機制。協定生效五年來,中越雙方加強合作,積極開展北部灣漁業資源聯合調查和海上聯合執法檢查,協定執行取得積極成效,實現了北部灣漁業生産秩序的平穩過渡,保持了沿灣漁區社會穩定,並得到兩國高層領導的充分肯定。
本屆年會召開前,以農業部漁業局柳正副局長為團長的中方代表團和以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水産資源開發與保護局黃庭安副局長為團長的越方代表團舉行了本屆年會第二次籌備會議,為年會召開做好相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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