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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許可證管理通知

2009-09-22 09:05     來源:廣電總局     編輯:張蕾

  9月15日,廣電總局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各單位發出《廣電總局關於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許可證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説《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資訊産業部令第56號)頒布實施以來,我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得到很快發展,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更好滿足,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有了明顯好轉。但是,目前還存在少量網站未辦理《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AVSP,以下簡稱《許可證》)就開展了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現象。為更好地推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落實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許可證制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7條規定,任何網站和個人未取得《許可證》,不得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各級廣電管理部門要按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未持有《許可證》擅自開展了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和個人,責成其立即停止擅自開辦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

  二、目前正在《許可證》申報過程中的已經開展了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符合《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8條和《廣電總局、資訊産業部負責人就〈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答記者問》及《〈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申報程式》(見廣電總局網站)有關申請《許可證》基本條件的,可以繼續按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列明的申報程式,通過省級廣電管理部門向廣電總局申請補辦《許可證》。廣電總局受理補辦《許可證》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20日。

  三、2010年3月1日起,各級廣電管理部門要按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對本轄區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許可證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無證播出的依法予以處罰(包括申辦未批的)。對違規情節惡劣、無證播出達3個月以上的,要按照廣電總局與工業和資訊化部等12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境內違法網際網路站黑名單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聯電管(2009)371號)有關程式要求,重點查處,堅決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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