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經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審核,認定《中華健康管理學雜誌》、《中國男科學雜誌》、《中國醫學創新》、《中國當代醫藥》4個醫學、藥學專業刊物可以發佈處方藥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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