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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陳江會談”簽署的三項協議生效

2009-06-26 10:22     來源:台灣網     編輯:張方翼

  台灣網6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今天表示,第三次“陳江會談”簽署的包括空運補充協議、金融合作協議與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6月25日起正式生效。

  4月底在南京舉行的第三次“陳江(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會談”,簽署包括空運補充協議、金融合作協議與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劉德勳表示,經過海基會與海協會昨天完成確認,臺當局各相關部門配套也確定完成準備後,這3項協議今天起正式生效。

  不過他也指出,由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之2修正草案並未在臺灣“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式,因此空運協議中的稅收互免規定,暫緩實施。(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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