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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通過陸資來臺65項製造業項目

2009-05-12 10: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張方翼

  中新網5月11日電 臺灣《工商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當局“行政院”12日將針對經第三地來臺陸資定義爭議召開協調會,預料許可辦法可望很快拍板。此外,“經濟部”已完成陸資來臺投資65項製造業項目檢討,電子業將開放被動組件,資訊家電産業開放電腦周邊設備,手機、電話及音響等,生技則開放電子醫療器材。 

  “行政院政委”陳添枝明天將召集相關單位,對陸資來臺投資許可管理辦法進行協調,包括經第三地陸資定義是含30%或50%,具敏感身份的投資對像是籠統訂定或明確訂定機構企業均將協調研議,最快可望月底前核定,因此有機會與開放項目一併公告,相關人員往來、健保、金融需求等配套將分別訂定,但同一時間施行上路。

  其中,“經濟部”開放製造業項目,由63項又增加2項至65項,其中電子科技業方面,一般電子業以被動組件及其他項為主,資訊家電包括電視機、電冰箱、音響、洗衣機、DVD player及電腦週邊等;通訊産業則包括手機、電話等。

  大陸方面也關切臺灣六大新興産業開放項目,臺灣開出生技以電子醫材産品為主,生技制藥則開放中草藥;車輛及其零組件,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等,其他傳産還有紡織、成衣、織布、橡膠及其製品、塑膠及其製品;機械則以特殊用途為主,包括橡塑膠加工的機械、紡織機械及農業機械,還有開放發電設備業在內。此外,鋼鐵、石化及工具母機等則不在首波開放行列中,食品加工未在首波之列,因與上游的大陸農産品未開放有關。

  陸資來臺開放産業項目近日內可望匯整報院,最快將於5月底前對外宣佈開放。“經濟部工業局”完成製造業檢討,依行職業類別共計212項,擬開放65項佔30%。除此,服務業共113項,包括觀光飯店、第二類電信、百貨、超商、餐飲、連鎖量販店、物流、批發等;公共建設81項,決開放11項,佔14%,包括海港、空港及觀光遊憩等項目。

  雖然目前兩岸密集進行搭橋專案的産業交流合作,但包括太陽光電、航空、通訊、LED照明産業、資訊服務、風力發電、食品等兩岸搭橋專案項目,並未納入65項開放項目中。不過,由於兩岸積極推動搭橋專案,雖然這些産業未列入開放第一波項目,但下階段一定會納入開放,半導體面板及IC設計項目首波多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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