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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範農藥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

2009-03-17 10:17     來源: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關於加強農藥生産準入管理規範農藥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
工信部産業[2009] 第90號

  為維護農藥市場環境,加強農藥生産管理,保證農業用藥需要,現就加強農藥生産準入管理、規範農藥市場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農藥生産主管部門要加強農藥生産管理,嚴格執行《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生産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高度重視違法農藥生産對行業和社會的危害,組織力量抓緊對本地區農藥生産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摸清違法生産企業的生産地址、違法生産的産品、銷售渠道等基本情況,並在4月底以前將情況匯總後報工業和資訊化部(産業政策司)。

  二、按照《農藥管理條列》第四十一條規定,各地農藥生産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未辦理農藥生産核準和未取得農藥生産許可證(批准證書)的違法生産行為;糾正超出生産核準範圍和生産許可範圍的違規生産行為。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必要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做好農藥生産核準工作。對接受處罰、停止違法行為、具備農藥生産準入條件並願意繼續從事農藥生産的企業,省級農藥生産主管部門要積極幫助他們按規定及時申報農藥生産核準,儘早取得合法生産手續。

  四、完善本地區農藥生産管理的後監督制度,建立與環保、農業、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形成本地區監督制約違法生産農藥的長效機制。

  五、各級農藥工業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和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生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國家産業政策,做好行業自律和誠信經營工作,充分發揮對行業的指導和協調作用。

  六、重視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積極宣傳農藥生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向社會公示違法生産企業及産品,引導消費者使用合法農藥産品。建立健全溝通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農藥生産企業和産品的舉報。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資訊化部産業政策司,

  郵編:100804,

  聯繫人:梅祖保,

  聯繫電話:010-66069905,

  郵箱:meizb@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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