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對臺船運公司從事兩岸直航業務免征兩稅
為推動兩岸海上直航,大陸再度出臺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四日明確,自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對取得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且公司登記地址在臺灣的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和所得,分別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這是大陸繼二00七年出臺對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小三通”海上直航業務免征有關稅收後,對兩岸三通出臺的又一利好稅收政策。
據大陸官方統計,目前兩岸共有十八家公司的三十余艘船舶從事兩岸三地集裝箱班輪運輸。另有不定期的兩岸三地散雜貨運輸,貨種達一千二百餘種。
商務部數據顯示,二00七年兩岸貿易總額超過一千二百四十四億美元。海峽兩岸物資往來逾九成靠海上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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