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0%以上農村孕産婦實現住院分娩
衛生部、財政部近日下髮指導意見,要求到2015年,全國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率,東、中、西部各省(區、市)分別達到95%、85%和80%以上,農村高危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5%以上,實現我國政府承諾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
《意見》明確了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服務項目和標準。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制定本地區的服務項目和限價標準。《意見》要求,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區域內的孕産期保健技術指導和管理中心,提高縣鄉兩級孕産期保健服務能力。建立健全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為支撐、基本覆蓋全國城鄉的婦幼保健服務網路,為孕産婦享有規範、安全的孕産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務提供保障。
《意見》提出,參加新農合的孕産婦在財政補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費用,可按當地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對貧困孕産婦可由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按規定給予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將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與新農合、農村醫療救助補助統籌管理使用。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給予補助。地方財政也應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並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補助資金。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衛婦社發[2009]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財政廳局:
為落實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在中西部地區農村實施住院分娩補助的政策,進一步提高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産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衛生部、財政部決定在全國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
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衛生部
財政部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導意見
孕産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以下簡稱兩個死亡率)是一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是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國婦幼衛生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孕産期保健服務水準不斷提高,廣大婦女兒童健康狀況明顯改善。但由於經濟社會等多方面原因,我國農村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地區住院分娩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兩個死亡率仍處於較高水準。提高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率是改善農村孕産婦保健狀況、保障廣大農村孕産婦和新生兒的生命安全、進一步降低兩個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對於提高農村人口的健康水準、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推進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實施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使廣大農村孕産婦能夠平等享有安全、有效、規範、便捷的孕産期保健服務,維護廣大農村婦女兒童的健康權益。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注重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堅持助産技術服務的區域規劃,規範助産技術服務,保障孕産期保健服務品質。堅持政府主導,加大投入。
(三)工作目標。到2015年,東、中、西部地區各省(區、市)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率分別達到95%、85%和80%以上;農村高危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5%以上;實現我國政府承諾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到2020年,東、中、西部各省(區、市)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農村高危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8%以上;孕産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
二、主要內容
(四)明確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服務項目和標準。衛生部會同財政部制訂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的基本服務項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制訂本地區的服務項目和限價標準,保證住院分娩服務品質與安全。
(五)完善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服務體系。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區域內孕産期保健技術指導和管理中心,提高縣鄉兩級孕産期保健服務能力。建立健全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為支撐,基本覆蓋全國城鄉的婦幼保健服務網路,為孕産婦享有規範、安全的孕産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務提供保障。
(六)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服務資質的監督管理。加強助産技術服務的區域規劃,嚴格助産機構、技術和人員準入,引導孕産婦到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住院分娩,堅決打擊各種非法接生行為。
(七)強化産科品質管理。健全醫療衛生機構産科品質管理體系,按照孕産期保健和助産技術規範,制定品質控制方案和品質評估標準,定期開展品質評估活動,不斷改進産科服務品質。各地要規範高危孕産婦篩查、轉診和救治流程,建立危重孕産婦搶救綠色通道;嚴格剖宮産指徵,控制剖宮産率,降低醫療風險;加大産科品質督查力度,實行週期性與日常督查相結合,督促助産機構規範醫療行為,努力保障産科品質,維護廣大孕産婦生命安全。
(八)實施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在各地核定成本、明確限價標準的基礎上,對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所需費用予以財政補助,補助標準由各省(區、市)財政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制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孕産婦在財政補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費用,可按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規定給予補償。對個人負擔較重的貧困孕産婦,可由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按規定給予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將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醫療救助補助統籌管理使用。
三、保障措施
(九)衛生部負責研究制定技術規範、考核標準,財政部負責制定資金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各地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給予補助。地方財政也應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並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國家專項補助資金管理的規定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保障資金安全,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十一)加強人員培訓,改善住院分娩基礎設備,提高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本著經常性、基礎性、實用性的原則,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提高縣鄉兩級助産人員的服務能力。
(十二)縣級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工作的監督管理。健全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工作規程,做好農村孕産婦基礎資訊統計和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嚴格管理和監督。
四、組織領導
(十三)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住院分娩的各項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統籌協調,督查指導,推動農村住院分娩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十四)做好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宣傳和孕産期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戶曉,為孕産婦住院分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住院分娩基本服務項目
住院分娩基本服務項目
一、正常産
(一)基本護理。
床位,護理(一般護理、産前護理、産後護理)。
(二)常規檢查。
1.一般檢查:體格檢查、産科檢查。
2.輔助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凝血時間)、肝功能、B型肝炎兩對半、尿常規等。
(三)接産服務。
1.觀察産程:測血壓、聽胎心、查胎位、宮縮、陰道檢查。
2.接生。
3.新生兒護理:臍帶處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兒體檢等。
4.新生兒窒息復蘇(如發生)。
5.産房觀察:血壓、脈搏;宮縮、宮底高度、陰道出血;新生兒一般情況。
(四)基本藥物。
縮宮素、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藥。
二、陰道手術助産
(一)基本護理。
床位,護理(一般護理、産前護理、産後護理)。
(二)常規檢查。
1.一般檢查:體格檢查、産科檢查。
2.輔助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凝血時間)、肝功能、B型肝炎兩對半、尿常規等。
(三)接産服務。
1.觀察産程:測血壓、聽胎心、查胎位、宮縮、陰道檢查。
2.陰道助産:會陰切開與縫合術、胎頭吸引術、産鉗術、臀牽引術、臀助産術。
3.新生兒護理:臍帶處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兒體檢等。
4.新生兒窒息復蘇(如發生)。
5.産房觀察:血壓、脈搏;宮縮、宮底高度、陰道出血;新生兒一般情況。
(四)基本藥物。
縮宮素、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藥。
三、剖宮産
(一)基本護理。
床位,護理(一般護理、術前護理、術後護理)。
(二)常規檢查。
1.一般檢查:體格檢查、産科檢查。
2.輔助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凝血時間)、交叉配血、肝功能、B型肝炎兩對半、尿常規、心電圖檢查等。
(三)接産服務。
1.觀察産程:聽胎心、測血壓、查胎位、宮縮、陰道檢查。
2.剖宮産手術。
3.新生兒護理:臍帶處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兒體檢等。
4.新生兒窒息復蘇(如發生)。
(四)基本藥物。
縮宮素、止血芳酸(或止血敏)、抗生素、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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