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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通知要求中央企業上報今明兩年投資情況

2008-12-17 10:24     來源:新華社     編輯:張方翼

  為了全面、系統地了解中央企業投資情況,國務院國資委16日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上報2008年投資完成情況和2009年投資計劃。

  按照通知要求,中央企業需在明年1月31日前報送2008年投資(包括固定資産投資與股權、産權投資)的總體完成情況,如計劃投資總額、完成投資總額、主業投資和非主業投資方面的資訊。

  除了總體完成情況,中央企業還需要具體説明重點投資項目的完成情況,包括總投資、自有資金、截至上年底完成投資等。

  中央企業還需就2008年投資監管情況,如對投資風險控制和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進行説明,並分析投資效果,説明是否對國民經濟發展,或對企業結構調整、主業發展、創新能力的提高、節能降耗、降低成本、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有促進作用。

  此外,中央企業還需上報2009年投資計劃的總體情況及結構分析,並針對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和經濟發展中不確定因素增多的情況,提出在改善投資管理方面的對策。

  在15日舉行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談到明年工作重點時,強調中央企業必須加強投資管理,並表示國資委將加強對中央企業非主業投資的考核管理,引導企業進一步聚集主業。

  早在今年年中,李榮融就曾對部分中央企業過強的擴張衝動提出警告,要求“不符合主業投資方向的堅決不準搞,超出自身投資能力的堅決不許搞,投資回報率太低堅決不能搞”。

  據統計,根據中央企業年初上報的投資計劃,中央企業固定資産投資規模2008年達到2.2萬億元,增長速度達36.7%;國資委重點跟蹤的38家中央企業上半年投資同比增長16.9%,而38家以外的中央企業投資增長達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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