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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用於節能環保等新增中央投資下達完畢

2008-12-03 11:21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編輯:張方翼

發展改革委:用於糧油存儲設施和烘乾設備建設投資下達完畢

  在此次新增1000億元投資中,安排10億元用於糧油存儲設施和烘乾設備建設項目,主要支援中央儲備管理企業建設中央直屬食用油及油料儲備設施,支援承擔國家宏觀調控任務的骨幹食用油企業建設食用油及油料存儲設施,以及支援內蒙古、遼寧、吉林三省區及中儲糧、中糧、華糧三大公司在東北地區建設糧食烘乾設備。油脂油料倉儲設施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沿江地區和南方港口城市,烘乾設備建設項目主要面向東北地區。目前,中央安排的10億元投資已全部下達,企業和地方的投資已經落實,具備開工條件,能夠在明年3月前形成工作量。

  這些項目能夠帶動社會投資18億元,建成後將新增油罐罐容96.4萬噸、油料倉容134萬噸,新增烘乾能力1182萬噸,顯著提升我國油脂油料存儲能力,有效緩解東北地區糧食烘乾能力不足問題,對於進一步完善國家重要商品儲備體系、增加國家宏觀調控手段、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積極意義。

  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條件下,我們會同國家糧食局組織專家組對上報項目進行了嚴格篩選。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考慮到這些項目比較分散,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糧食局、相關省份和企業簽訂了《糧油倉儲設施和烘乾設備項目建設責任書》,落實了項目實施中各個環節的責任人,明確了建設的程式和時間要求,督促項目規範實施、按時建成。

新增中央投資用於節能環保的投資計劃已下達完畢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緊急落實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工作方案》要求,我委組織編制了“十大重點節能工程、迴圈經濟和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並於11月25日正式印發。

  今年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中,“十大重點節能工程、迴圈經濟和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共安排25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涉及468個項目,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支援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包括:燃煤鍋爐改造、餘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高效照明系統改造等項目共229個,總投資228.2億元,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1.6億元。項目實施後可形成約11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二是支援資源節約迴圈利用重點項目,包括: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國家迴圈經濟試點單位重點項目共143個,總投資151.9億元,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8.3億元。項目實施後,可形成21500萬噸節水能力,廢物迴圈利用量可達480萬噸。

  三是支援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內的重點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和鉻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中的鉻渣污染治理項目共96個,總投資25.5億元,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1億元。項目實施後,可削減COD排放量5萬多噸,處理鉻渣45.6萬噸。

  上述項目均為企業投資項目,國家只給予一定的引導資金。通過實施上述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對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並可帶動企業和社會投資約370億元,有利於擴大內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帶動節能環保産業的發展。

  投資計劃下達後,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以及項目實施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所有項目必須在今年四季度開工建設或進行設備、材料採購,形成有效工作量。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和項目實施管理。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項目名稱、內容和規模進行建設,嚴禁未經批准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更改建設規模,如確需調整,必須按程式報批。要加強跟蹤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提高工程品質,確保項目順利建成並達産達效。

新增中央投資用於農林水利項目的投資計劃已全部下達

  今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資共安排農林水利項目291億元,其中水利200億元,林業生態36.5億元,農業24.5億元,農村沼氣30億元。截至11月28日,上述項目投資計劃均已下達完畢。

  水利方面,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資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一是安排中央投資50億元用於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預計可解決1571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二是安排中央投資30億元用於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對恢復和新增水庫防洪庫容,增強水資源調控能力,保障水庫下游群眾、耕地和基礎設施防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安排中央投資30億元用於全國199處大型灌區的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工程建設,預計可新增糧食生産能力26億公斤,增加年節水能力30億立方米。四是安排中央投資52.94億元用於江河治理、樞紐及水源、西南中型水庫、行蓄滯洪區、海堤、跨界河流治理,將進一步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保障能力。五是安排中央投資9.06億元用於中部四省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可改善防洪排澇面積1080萬畝,新增防洪排澇面積31萬畝,新增糧食生産能力4.2億公斤。六是安排中央投資8億元用於水土保持,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138平方公里。七是安排中央投資20億元用於南水北調工程,其中14.74億元用於主體工程,5.26億元用於東線截污導流工程。以上各項投資共200億元,加上地方投資,總投資預計可達約400億元,將消耗約400多萬噸水泥、10多萬噸鋼材等原材料,促進建材、冶金、機械、化工、運輸等眾多相關産業的發展,還可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

  農業方面,新增中央投資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安排中央投資1.5億元用於支援廣東、海南、雲南、黑龍江4個國有墾區改造職工危房19923戶。項目總投資2.4885億元,帶動地方配套和其他投資1.4885億元。二是遊牧民定居工程。安排中央投資3億元用於支援西藏、甘肅甘南、雲南迪慶定居遊牧民12205戶。項目總投資8.495億元,帶動地方配套和其他投資5.495億元。三是優質糧食産業工程。追加安排中央投資8億元用於支援糧食主産區272個縣(市、區),將建設高産穩産的標準糧田400萬畝。項目總投資11.5億元,帶動地方配套和其他投資3.5億元。四是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追加安排中央投資7億元,在全國支援建設9557個鄉鎮獸醫站。項目總投資10.757億元,帶動地方配套資金3.757億元。五是農産品品質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新增加安排中央投資5億元,安排部級專業質檢中心項目18個,部級區域質檢中心項目7個,省級綜合質檢中心項目15個,縣級質檢站項目117個,可帶動地方配套1.654億元。

  林業生態方面,今年四季度緊急追加中央投資涉及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防護林、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預計完成營造林3820.43萬畝。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可以有效解決1萬戶國有林區職工住戶困難,完成建築面積49.84萬平方米。

  農村沼氣方面,安排戶用沼氣23億元,建設167萬戶沼氣;鄉村服務網點建設5億元,建設3.1萬個農村沼氣鄉村服務網點;養殖小區及聯戶沼氣2億元,建設7555個殖小區及聯戶沼氣。這些項目將發揮四個方面作用:一是擴大內需。可帶動地方投入和群眾自籌投入73億元,主要增加水泥、磚、鋼材、農用車等用量。二是拉動就業。預計可以提供10萬個農民工就地就業機會,增加技工工資收入9億元。三是促進農民增收節支。新增的沼氣用戶預計每年生産沼氣6.5億立方米,為農戶節約燃料、化肥等直接支出8.5億元。四是改善生態環境。新增沼氣替代薪柴,有利於保護退耕還林和退牧還草成果。

  為了強化對投資項目的管理,我委就保障農林水利項目資金落實和管理,提出相關要求。

  一是適當提高大型灌區節水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中央投資補助比例。對中、西部地區平均提高到60%、80%,對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中部6省243個縣,相應提高中央投資補助比例到80%。在中央增加投入的同時,不再要求中西部地區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

  二是切實落實好項目建設資金。各地要切實配套落實好各類資金,同時要加強對社會投資的鼓勵和引導,把政府投資引導作用與發揮民間投資積極性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

  三是迅速組織實施,儘快發揮效益。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同級農林水利部門于10日內安排到具體項目,並下達分解計劃,確保2009年3月底前完成各項建設任務。

  四是嚴格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品質。對農村飲水安全等小型水利工程項目,由地方政府負責安排。各地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品質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建設程式。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抓好監督檢查,同時,要加強社會監督和項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戶全過程參與工作機制,接受人民群眾、新聞媒體等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五是建立和完善項目建設資訊統計報告制度。各地要加強項目建設資訊統計工作,定期上報工程建設進度情況、投資安排使用情況和建設成效等資訊。對涉及民生的農村飲水安全、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遊牧民定居等工程,各地要增加項目透明度,在前期工作、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依法保障農場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維護農場職工的民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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