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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汶川災後恢復重建生産佈局規劃發佈

2008-11-04 09:57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編輯:張方翼

  汶川特大地震使四川、甘肅、陜西三省處於極重災區和重災區的51個縣(市區)農業、工業、旅遊業、文化産業遭受嚴重損失。

  為指導災區産業恢復重建,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和《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文化部和國家旅遊局與四川省、甘肅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組織編制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生産力佈局和産業調整專項規劃》。經過有關方面的努力,日前,災後恢復重建生産力佈局和産業調整專項規劃已正式發佈實施。

  專項規劃內容包括災前産業概況及受損情況,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重建目標,生産力佈局定位和方向,産業結構調整重點,資金需求與籌措,政策措施,規劃實施和重建項目附表等個八部分。

  專項規劃提出災後生産力佈局和産業調整,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科學重建;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主體功能區建設和就業需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遠近結合,合理安排原地恢復、原地重建與異地新建,著力優化生産力佈局,著力推進産業結構調整,著力培育特色優勢産業,為實現災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專項規劃明確提出了適宜重建區、適度重建區和生態重建區的生産力佈局定位和重建目標,即結合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和災前産業發展基礎,區分規劃區的不同情況,科學合理地安排生産力佈局,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發展旅遊業則發展旅遊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規劃區農業、工業、旅遊業和文化産業生産有效恢復,生産力佈局和産業結構得到優化提升,三次産業良性互動、協調發展,規劃區工業發展達到或高於災前水準,為“十二五”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考慮到汶川特大地震破壞性強,致使部分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下降,次生災害隱患增多,對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造成較大影響的實際情況,專項規劃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恢復重建任務的艱巨性、複雜性和緊迫性,樹立全局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做好恢復重建的各項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支援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和《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已出臺措施;重建資金由中央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地方政府投入,對口支援、企業自籌、銀行貸款、社會募集、創新融資等多渠道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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