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佈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專項課題申報指南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
科技重大專項“十一五”計劃第二批課題申報指南
按照“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專項)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部署,現發佈“十一五”計劃期間(2008-2010年)第二批課題申報指南,以啟動“傳染病防治關鍵技術平臺”和“傳染病防治綜合示範區”兩個方面研究任務的實施工作。本批大部分課題將採取“公佈指南、自由申請、專家評審、擇優支援”的方式組織實施;其餘課題將採取“定向單位申請、專家論證委託”方式組織實施。
一、指南內容
(一)傳染病防治關鍵技術平臺
傳染病防治關鍵技術平臺研究旨在提高我國對新發、突發傳染病的綜合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本研究的目標考核重在控制新發、突發傳染病實際能力表現與效果。
研究經費僅用於關鍵技術平臺研究,不支援實驗室的裝備和建設,不得作為事業費使用。
傳染病防治關鍵技術平臺研究既要體現技術創新,也要體現管理創新。
1.病原體檢測技術平臺
研究目標:建立4套以上傳染病病原體的高通量、快速鑒別新型技術,提高新發、突發傳染病病原體的綜合檢測分析能力。
考核指標:每個承擔該平臺研究任務的課題在實施工作結束時應提供1套以上能在病原體檢測實驗室或現場應用的新型病原體應急篩查分析技術。
研究內容:重點開展嚴重傳染病病原體綜合檢測的前沿技術研究。開發和整合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轉錄組學、生物晶片、生物資訊學、分子免疫學、分子病原學等前沿生物技術,建立實用性的傳染病病原體的高通量、高效實用的快速鑒別技術,可用於新發、突發傳染病病原體的綜合檢測與分析能力建設。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為研究設施齊全、具備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條件和國內領先的研究水準、國家已經重點裝備或專職的單位,已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與業績,或在國際上發表過相關研究的多篇SCI論文。承擔單位要服從國家新發、突發傳染病綜合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整體佈局的目標需要。實驗室應是固定性、可長期承擔任務的實驗室,尤其是可承擔預防和控制新發、突發傳染病相應的具體任務。
經費安排:擬資助5-10個課題,原則上每個課題的經費不超過3000萬元。
2.傳染病監測技術平臺
重點開展全國範圍內傳染性疾病病原譜的研究。本平臺採取“定向單位申請,專家論證委託”方式組織實施,不接收自由申報。
3.基礎科研支撐平臺
研究目標:研發適用於現場或臨床使用的實用新技術、新方法和新措施,為降低重大傳染病的發病率、病死率和提升防控能力提供科學基礎和技術手段。
考核指標:每個承擔本平臺研究任務的課題在實施工作結束時,應開發出1-2種適用於重大傳染病防治或現場防控所需要的新技術、新方法或新措施。
研究內容:圍繞降低重大傳染病發病率、病死率和提高防控能力的目標,開展與重大傳染病預防、診斷及治療的新技術、新方法和新措施等相關的應用基礎研究。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研究設施齊全,並具備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條件,在傳染病防治應用基礎研究中已有較好的工作基礎與業績,在國際上發表過相關研究的多篇SCI論文,或持有相關的技術發明專利。
經費安排:擬資助10-15個課題,原則上每個課題的經費不超過1000萬元。
4.實驗動物技術平臺
研究目標:研製4-5種高致病性病原體的動物模型,為專項其他課題研究提供相應動物模型。
考核指標:每個承擔本平臺研究任務的課題在實施工作結束時,應建立1種以上高致病性病原體感染與免疫的動物模型,併為專項其他課題研究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
研究內容:利用靈長類、嚙齒類等各種動物以及轉基因、基因敲除等技術,建立規範化的高致病性病原體動物模型等,為重大傳染病發病機制、疫苗評價等研究提供動物模型。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具備國家認可的示範動物繁育條件和資質,具備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條件、完備的技術條件和人員,已經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與業績,或在國際雜誌上發表過相關研究的多篇SCI論文,並具備對外服務能力。
經費安排:擬安排3-5個課題,原則上每個課題的經費不超過2000萬元。
5.實驗室生物安全保障技術平臺
研究目標:建立5種以上實驗室微環境病原微生物污染檢測技術和指標評價體系,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控制具體措施,提高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水準併為本專項提供生物安全保障。
考核指標:每個承擔本平臺研究任務的課題在實施工作結束時,應建立1-2種病原體研究的實驗室微環境病原微生物污染檢測技術和1種以上生物安全評價指標。
研究內容:在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單位內,進行各類生物安全實驗室微環境病原微生物污染檢測、預警、監測技術和指標評價體系等研究,並提出在病原微生物高危微環境中保障生物安全的具體控制措施。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具備具有實驗活動資格的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研究的經驗,具有研究所需的先進技術設施和相應的技術力量,申報人應具有相關研究經歷。
經費安排:擬安排5-8個課題,原則上每個課題的經費不超過500萬元。
6.傳染病臨床治療技術平臺
研究目標: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構建重大傳染病中醫證候生物學研究平臺,提升中醫防治重大傳染病機制研究的能力和水準;建立中醫藥治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的臨床科研網路與中醫臨床科研一體化技術平臺,全面提升中醫臨床研究數據品質,提高中醫臨床數據共用和數據分析、挖掘利用的能力。
考核指標:(1) 建立3個重大傳染病中醫證候生物學研究平臺,每個平臺建立1種以上重大傳染病證候生物學的系統研究方法、形成完整的證候生物學研究結果;(2) 建立中醫藥防治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的臨床科研基地各2個,形成全國中醫防治重大傳染病的臨床科研網路;(3) 建立中醫藥防治重大傳染病的臨床科研一體化技術平臺,建立1個中醫防治重大傳染病臨床數據中心,包括6個分中心和在全國範圍內的數據採集點40個以上,建立中醫藥防治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的數據倉庫、數據分析模型與方法和綜合資訊實時發佈平臺。
研究內容:應用系統生物學等前沿技術尋找或確定重大傳染病中醫證候生物學的研究方法,並對相關疾病證候生物學進行系統研究;以臨床研究單位為核心,建立中醫藥治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的臨床科研網路,提升臨床研究網路單位中醫藥治療與研究重大傳染病的能力;構建重大傳染病的中醫臨床科研一體化技術平臺與數據中心與分中心,研究開發中醫防治傳染病臨床數據採集平臺、建立數據倉庫和數據挖掘方法、臨床數據分析模型等,為中醫臨床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申報條件:申請單位原則上應是國家或行業認可的專科專病中心、重點學科或重點研究室;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近年來主持過相關的國家級課題,有組織實施國家大型科研計劃的能力和組織多學科、多單位協作的經歷;承擔單位能夠為平臺建設提供必要的條件。數據中心承擔單位應具備獨立完成重大疾病數據管理和分析研究所需的基礎裝備、儀器設備、模型、方法及相關條件,具有包括統計學、電腦科學及臨床醫學等多學科、高素質、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隊伍。
經費安排:擬設立3個重大傳染病中醫證候生物學研究平臺研究課題, 每個課題經費不超過1200萬元;擬設立中醫藥治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臨床科研基地課題各2個,每個課題經費不超過1200萬元;擬設立1個中醫臨床科研一體化技術平臺研究課題,課題經費不超過3400萬元。
7.傳染病防控相關産品研發技術平臺
研究目標:研發6-10種與預防性製劑、診斷試劑和設備、防護裝備等傳染病防控産品(不含藥物)相關的創新性、通用性平臺技術,使我國傳染病防控相關産品研發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考核指標:每個承擔本平臺研究課題的單位,應研發1-2種與傳染病診斷、預防、防護産品(不含藥物)相關的創新性平臺技術或採用該平臺技術開發1種以上相關産品,或為達到上述目標提供應用基礎研究成果。
研究內容:研發創新性、可行性、通用性平臺技術,為開發新型傳染病預防性製劑、診斷試劑與設備、防護裝備等防控相關産品(不含藥物),進行現有産品的升級換代或為滿足國家需求、擴大生産規模等提供技術支撐或為達到上述目標而進行的應用基礎研究。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具有國家認定的傳染病預防性製劑、診斷試劑的研究設施,包括防護裝備等研發實驗室資質或生産資質;從事應用基礎研究的單位應當具有完備的應用基礎研究設施;若依託單位為企業,則該企業應取得至少1項相關預防性産品的新藥證書或醫療器械證書(不含藥物)。研究內容不得與國家已資助課題重復。
經費安排:擬安排15-20個課題,原則上每個課題經費不超過500萬元,企業申請須按1:1比例提供配套資金。
8.傳染病防控相關産品評價技術平臺
重點開展預防性製劑(不含藥物)標準化和産品品質控制技術與臨床試驗規範的研究。採取“定向單位申請、專家論證委託”方式組織實施,不接收自由申請。
(二)傳染病防治綜合示範區
綜合示範區現場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發病率、病死率目標的試點場所,其目的是通過在一定規模的綜合防治示範區內進行現場研究與技術實施,取得有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和適合於國情的實施經驗,為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提供基礎。
課題名稱:防治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規模化現場流行病學和干預研究。
研究目標:在具備條件的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等防治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示範區內,在較大規模的人群中,實踐、驗證和顯現本專項取得的科技成果,促進成果轉化,取得適合國情的防治重大傳染病的經驗,形成相應的傳染病控制模式,為後續的全國範圍的推廣提供實施策略與手段。
考核指標:選擇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體系較健全並具有傳染病資源的地區,建立5個綜合防治示範區。示範區總共涵蓋1500-2000萬以上人口,開展現場流行病學研究,在我國現行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下,2年內在降低艾滋病、乙型肝炎、結核病新發感染率和病死率,提高艾滋病患者的存活率和提高肝癌早診率方面初步取得成效。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結合,建立和逐步完善示範區現場全民個人電子健康檔案。
研究內容:在示範區內開展以阻斷艾滋病傳播途徑為主的新的綜合干預現場研究;開展以減少乙型病毒性肝炎易感人群為主的新的防治措施研究;開展以早期發現和控制傳染源(開放性肺結核患者)為主的新型結核病防治措施研究。
申報要求:綜合防治示範區應有滿足現場研究需要的感染者數量;當地具備支撐現場研究的醫療、疾控等技術隊伍;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經有一定基礎,能夠實現在示範區內開展全民定期體格檢查、建立健康電子檔案的地區;當地政府能密切配合研究,提供配套經費。
課題申報人應具備大型科研項目的組織領導經驗,在本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和良好的行政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現場研究工作。
綜合防治示範區應以一個或數個地市級或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申報,不受理跨省示範區申報,由省級政府承擔實施協調責任。
可根據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流行特點,重點選擇一種或一種以上傳染病開展示範區現場研究。
經費安排:建立5個綜合防治示範區,每個示範區提供1500-10000萬元經費支援。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準,承擔示範區任務所在的地方政府應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經費。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基本要求
課題申報內容必須嚴格限于第二批課題申報指南的範圍之內,對於超出申報指南範圍的申報課題不予受理。
本批課題的實施時間為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
(二)申報單位的基本條件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運作管理規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2.課題申報單位在相應課題領域的研究能力,應達到國際領先或國內先進水準,並具有較完善的科研管理體系、較強的科研開發實力和完善的研究條件。
3.申報單位應按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專項經費專款專用,設立單獨賬簿,獨立核算,並保證配套資金及時到位。
4.如有聯合申報單位,則聯合各方應簽署共同申報協議,並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任務、責任和經費安排。
5.申報課題的企業和申報示範區所依託的地方政府應有符合規定的資金匹配能力。企業申請課題應按1:1比例提供配套資金。示範區研究課題依託的地方政府原則上應按1:1以上比例提供配套資金。
(三)課題申報人的基本條件
1.課題申報人應是中國公民,且必須有承擔單位作為依託。課題申報人應是課題的實際負責人,每個申報課題只能有一個課題負責人。
2.課題申報人應是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人員(或取得博士學位兩年以上,不包括在站博士後),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8周歲(1950年10月以後出生)。課題申報人用於本課題研究時間不少於本人工作時間的60%,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
3.課題申報人最多可以參與兩項本專項課題的申報,但只能主持申報一項本專項課題。課題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報人,就同一個課題內容不得進行重復或交叉申報。
4.課題申報人應如實填報正在承擔的國家863計劃、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計劃科研課題情況,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對於在課題申報中提供虛假資料和資訊的,一經查實,將被記入信用檔案,並在三年內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課題申報。
(四)課題申報書編寫要求
1.請課題申報人認真填寫《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書)》(附件1)和《課題申報書基本情況簡表》(附件2),要求語言精煉,數據可靠、真實。
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書)》及有關資料應由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並經上級主管單位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3.相關附件材料包括:
(1)申報材料一覽表;
(2)申報單位自籌資金保證書(申報示範區現場研究者還應有示範區所依託地方政府的出資承諾書及所在省級政府的同意函);
(3)聯合申報合作協議;
(4)申報單位法人代碼證和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5)如申報單位為企業,還應提供本企業近兩年度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
4.《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書)》請用A4複印紙、倣宋体四號字雙面列印,並於左側裝訂成冊(請勿過度裝訂)。相關附件材料不得超過50頁。2.申報受理。
(五)申報受理
1.請將課題申報材料一式15份(含2份原件)連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書)》和《課題申報書基本情況簡表》的電子版文件(光碟)一式2份寄至“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
2.受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2008年10月13日17:00。只接收在申報截止時間前由申報人或委託代理人面交或郵寄的申報材料。郵寄時間以到達北京的郵戳為準。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對申報材料在郵寄過程中出現的遺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3.對不符合裝訂要求的或超過受理截止時間的課題申報不予受理。
4.申報受理工作自本指南公佈之日起開始,相關申報文件可從衛生部網站(www.moh.gov.cn)或科技部網站(www.most.gov.cn)下載。
5.申報材料寄送地點: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B3座602室,100044,傳染病防治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
聯繫人:劉 爽 010-68792240
劉水文 010-6879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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