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程式簡化 10月1日起施行
9月4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該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負責人介紹,制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是國家工商總局強化服務、促進發展總體思路和工作部署的一項內容,是實現“四個統一”、推進“四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按照《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有關規定,改革和規範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下放驗照許可權。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託工商所進行驗照。這樣,實現了個體工商戶就近就地驗照,為個體工商戶節省了驗照的旅途費用和時間。
放寬驗照時限。過去的驗照時間為每年的1月至3月,正是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旺季。現將驗照時間改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個體工商戶申請驗照提供了更加寬裕的時間。
簡化驗照程式。為了減少個體工商戶往返次數,對驗照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符合規定的,當場通過驗照。
堅持教育引導為主。《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沒有設定新的行政處罰,對個體工商戶驗照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以説服教育、引導改正為主。
嚴禁驗照收費。驗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利用驗照亂罰款、亂收費、搭車收費、代收代扣其他收費。
增加驗照方式。為方便個體工商戶驗照,有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實行網上驗照。為了不影響正常經營活動,個體工商戶可以委託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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