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 告
2008年 第1號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工業和資訊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2號)規定,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職責劃入工業和資訊化部管理。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産業〔2006〕153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第173批)予以公告。
附件: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第173批)
工業和資訊化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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