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核準奧林匹克標誌通過智慧財産權海關備案
關於核準奧林匹克標誌通過智慧財産權海關備案的補充公告
海關總署2008年第49號公告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及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于2008年7月8日向我署提出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經審核,我署已核準。現將備案情況公告如下:
權利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
權利名稱:奧林匹克標誌。
進出口侵犯上述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貨物的,海關將根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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