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期間極端天氣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8年 第36號
關於發佈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
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的公告
為切實履行申奧環保承諾,保障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空氣品質良好,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第29屆奧運會會北京空氣品質保障措施》有關要求,環境保護部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聯合製定了《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
現予公佈。
附件: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
環境保護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
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
為切實履行申奧環保承諾,保障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空氣品質良好,2007年10月,國務院批准了由環境保護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和山東6省區市共同制定的《第29屆奧運會北京空氣品質保障措施》(以下簡稱《保障措施》)。為落實《保障措施》,6省區市政府先後制定併發布了相關實施方案,在控制燃煤污染、機動車污染、工業污染、揚塵污染等方面實施嚴格的污染治理和臨時減排措施。
在實施上述空氣品質保障措施的基礎上,北京奧運期間,如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空氣污染加重,預測空氣品質超標時,為保障運動員身體健康,保證比賽正常進行,環境保護部、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經過科學研究,共同制定了“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
一、應急措施內容
(一)再實施一批企業停産或部分停産
北京市:在實行重點污染企業停産和限産的基礎上,再暫停105家機電、化工、傢具和建材企業生産或産生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等污染物的生産工序。
天津市:在實行重點污染企業控制的基礎上,再暫停56家燃煤電力、燃煤供熱、建材、化工、機電企業生産或産生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等污染物的生産工序。
河北省:在實行重點污染企業控制的基礎上,石家莊、保定、廊坊、唐山市再暫停61家企業生産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和惡臭的生産工序。張家口、承德、石家莊、唐山等小鋼鐵企業大幅度減産。大型鋼鐵企業酌情限産。
(二)進一步限制機動車行駛
北京市: 在實行機動車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等措施的基礎上,再暫停行駛部分機動車。凡機動車號牌尾號與應急措施當日日期尾號相同的,暫停行駛。
天津市:天津牌照的機動車在全市範圍內全天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
河北省:石家莊、保定、廊坊、唐山地區每日7時至22時,實施機動車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
(三)施工工地停止作業
北京市:在實行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澆注等作業的基礎上,全市施工工地停止作業。
二、應急措施組織實施
奧運期間,如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預報未來48小時內空氣品質超標時,運作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措施的建議,上報總指揮部,經批准後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環境保護部負責協調監督。
應急措施實施後,當預報未來48小時內空氣品質不超標時,運作指揮部提出應急措施終止建議上報總指揮部,經批准後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環境保護部負責協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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