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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臺《公安基層技術革新獎勵辦法》獎基層

2008-07-07 10:05     來源:公安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關於深入實施科技強警戰略的決定》和全國公安科技大會精神,科學引導基層技術革新活動,建立面向基層、一線實戰單位和民警的科技獎勵制度,激發基層、一線實戰單位和民警的積極性、創造性,公安部于7月1日出臺《公安基層技術革新獎勵辦法》,設立公安基層技術革新獎,重獎在公安機關基層技術革新活動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單位或個人。

  技術革新獎分為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四個等級,每年評審一次,獎項總數不超過100項。

  技術革新獎主要獎勵公安機關基層、一線實戰單位或民警在技術革新活動中取得的技術應用開發類、改造類、戰法類成果(不包括對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統一部署的應用系統進行開發或改造而取得的成果)。

  凡申報技術革新獎的成果,必須經實踐應用一年以上並取得良好效果。應由公安機關基層或一線實戰單位出具應用證明,並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評價認可材料。技術革新獎的主要獲獎人應當是獲獎成果的主要貢獻者,在成果完成過程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人員,任務下達單位的人員和上級單位主要領導及管理人員,不得作為技術革新獎獲獎人。技術革新成果完成單位的主要領導原則上不作為技術革新獎的獲獎人。

  技術革新獎由公安部統一頒發證書和獎金,對於獲得技術革新獎的成果,公安部科技局將結合實際擇優組織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獲獎成果還可以作為完成單位或個人在評功受獎、職務晉陞、職稱評定等方面的重要參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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