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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排查和加快整改

2008-06-27 11:10     來源:公安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公安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排查和加快整改工作,查出的火災隱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畢,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平安奧運”目標。

  4月份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奧運消防安全保衛攻堅戰工作部署,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了大批火災隱患,保持了全國火災形勢總體穩定。但是,仍存在大量火災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底。截至6月17日18時,全國共排查火災隱患148147處,已整改消除101712處,整改率為68.66%。其中,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1568家,已整改消除329家,整改率為21.01%,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通知指出,當前,奧運消防安全保衛攻堅戰已進入關鍵時期,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排查工作。要按照《公安部奧運消防安全保衛攻堅戰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排查範圍和內容,在6月30日前完成火災隱患排查,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尤其是北京、天津、秦皇島、瀋陽、上海、青島等奧運賽區城市公安機關,對奧運場館、駐地等涉奧場所和周邊200米範圍所有單位、場所,以及供水、供油、供電、物資供應和廣播電視、通訊、交通樞紐等重點單位、要害部位,要加強排查。在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凡發生重特大火災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應當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沒有排查出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通知要求,全國公安機關要全力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查出的火災隱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畢,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對火災危險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在7月31日整改完畢的,要立即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停産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涉奧場所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在7月31日以前不能整改完畢的,要立即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採取行政措施,督促有關單位死看死守,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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