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為北部灣經濟區市場準入降低“門檻”
企業註冊5000萬元以上,可以申請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直接由廣西工商部門受理;在北部灣經濟區內辦理企業或個體戶登記,無法提供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對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時,可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出具的證明辦理……為推進國家批准實施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國家工商總局給予廣西“三放寬一支援”政策,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6日宣佈了落實這些政策的具體措施。
國家工商總局的“三放寬一支援”政策為:放寬企業名稱登記及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等條件限定;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授權條件;放寬商品展銷會登記許可權;加大對廣西工商系統資訊化建設的支援力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對其進行細化,明確了相應的具體做法。
這些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做法還有:對籌建期較長的加工型企業,可先辦理企業登記,確認主體資格,待取得相關批准文件或許可證後,再核準經營範圍,確認經營資格;母公司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有3個以上控股或參股子公司、母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5000萬元以上,可成立企業集團,其中私人投資並控股的工業企業組建集團公司的,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放寬到1000萬元;此外,為實現外商在北部灣經濟區投資便利化,在放寬投資主體、簡化外商用人民幣利潤再投資手續、簡化登記手續、放寬外資企業經營範圍等方面,也作了具體規定。梁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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