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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4月全國火災形勢平穩 共發生火災60165起

2008-05-07 10:17     來源:公安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據統計,今年1至4月份全國共發生火災60165起(指統計月,不含森林、草原、軍隊、礦井地下部分火災,下同),死亡710人,受傷228人,直接財産損失3.8億元(新疆烏魯木齊市德匯國際廣場批發市場火災損失正在核定,統計數據不含),與去年同期相比,起數下降13.8%,死亡人數上升1.9%,受傷人數下降24%,損失上升2.3%。其中,較大、重大火災35起,死亡156人,受傷8人,直接財産損失1106.8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除起數和亡人分別增加12.9%和18.2%外,傷人、損失分別下降68%、77.4%;全國未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火災。另外,發生放火刑事案件1604起,死亡48人,受傷18人,直接財産損失1820.5萬元。

  一、春季全國火災形勢總體平穩,“三北”地區省份降幅較大

  入春以來,各級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關於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大力開展春季防火檢查,加強消防部隊執勤備戰,落實各項春防措施,確保了火災形勢的平穩。3、4月份,全國共發生火災26372起,死亡212人,受傷93人,直接財産損失16920.4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四項數字分別下降6.6%、13.8%、30.1%和8%。其中,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華北(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內蒙古)和西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的13省區市共發生火災13360起,死亡44人,受傷27人,直接財産損失4663.7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除起數增加183起外,人員傷亡和損失分別下降41.3%、53.4%和40.6%。

  二、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三合一”場所火災呈下降趨勢

  人員密集場所共發生火災6333起,死亡76人,受傷32人,直接財産損失7256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四項數字分別下降20.7%、17.4%、31.9%和20.2%;易燃易爆場所發生火災182起,死亡4人,受傷2人,直接財産損失412.2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除亡人增加4人、損失增加148萬元外,起數和傷人分別下降19.8%、71.4%;“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集中的個體私營企業發生火災2122起,死亡38人,受傷24人,直接財産損失5359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四項數字分別下降43.1%、36.7%、53.8%和18.6%。

  三、城市、縣城集鎮和農村火災起數下降,但農村火災亡人和損失增加

  全國城市共發生火災21514起,死亡180人,受傷76人,直接財産損失10204.7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四項數字分別下降15%、10%、35%和19.5%;縣城集鎮共發生火災14540起,死亡201人,受傷87人,直接財産損失14283.2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除損失上升21%外,起數、死亡和受傷人數分別下降11.5%、6.5%和19.4%;農村共發生火災20578起,死亡309人,受傷60人,直接財産損失9455.9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除亡人和損失上升16.2%、10.8%外,起數和傷人分別下降14.3%和14.3%。

  四、電氣和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災所佔比重較大,入春以來用火不慎引發的火災有明顯增加

  從火災的直接原因看,電氣引發的火災最多,共15778起,佔總數的26.2%;其次,用火不慎引發火災14245起,佔總數的23.7%。除這兩種主要原因外,玩火引發的火災佔12.5%,吸煙佔7.3%,生産作業不慎佔4.5%,自燃佔1.5%,靜電、遺留火種等其他原因佔14.3%,原因不明及正在調查的火災佔10%。從入春以來的火災原因看,3、4月份因用火不慎引發的火災明顯增多,所佔比重比1、2月份增加了3.4個百分點,達到25.2%,高於同期電氣火災所佔的比重。

  五、夜間亡人火災居多,死者多為老幼病殘等弱勢群體

  從火災24小時分佈情況看,夜間至淩晨發生的火災亡人較多。20時至次日6時共發生火災21064起,死亡439人,雖然起數僅佔總起數的35%,但亡人數佔死亡總數的61.8%。夜間平均每47起火災造成1人死亡,火災亡人率約為白天的三倍(白天平均每144起火災死亡1人)。在火災死亡的710人中,居(村)民住宅共死亡539人,佔75.9%,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勢群體共356人,佔住宅火災亡人數的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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