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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出臺關於加快推進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意見

2008-04-17 11:00     來源:農業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的意見

農市發[200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林)廳(委、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各示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精神,加快推進農村資訊化示範工程,力爭取得更大的成效,現就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對示範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全面認識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突出了資訊化的重要地位。2008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把推進農村資訊化示範等工程建設,作為積極推進農村資訊化的重要工作。發展現代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必須切實提高農村資訊化水準。開展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推進農村資訊化示範工程建設,一是有利於各地深入探索與實踐,找準工作切入點,因地制宜地加強農村資訊化建設。二是有利於“以點帶面”,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農村資訊化良好氛圍,推動全國農村資訊化工作上新臺階。三是有利於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牢牢把握面向“三農”服務的大方向,讓廣大農民早日享受資訊化帶來的實惠。四是有利於整合市場和其他社會力量,在實現多方共贏的同時,合力推進農村資訊化。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認識開展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勇於創新,做大做強示範工程,開創農村資訊化工作新局面。

  二、明確示範工作的目標和原則

  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通過農業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以提升示範單位資訊化水準為基礎,以發揮示範單位示範引領作用為重點,創新機制,整合資源,增加投入,使示範工作深入、紮實開展,示範單位服務水準顯著提高,輻射、帶動周邊乃至全國各地農村資訊化工作的能力明顯提升,有效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繁榮。要通過樹立和培育不同模式、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示範單位,總結資訊服務模式,推進資訊技術應用,強化涉農資訊資源整合與開發,推動農村一體化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全國農村資訊化水準。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示範單位的業務指導,協調、幫助解決示範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示範經驗並加以推廣。各示範單位要在新的起點上主動適應新形勢需要,下更大的力氣,花更多的精力,切實把資訊示範工作做深、做細、做紮實。具體工作中要繼續堅持《農業部關於開展全國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的通知》(農市發[2007]8號)提出的“因地制宜、注重實踐;整合資源、面向實際;多方參與、堅持實幹;鼓勵創新、講求實用;強化服務、務求實效”的“五個實”原則。

  三、加強示範單位能力建設

  示範單位要真正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必須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自身資訊化水準,根據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提高面向“三農”的資訊服務能力。各類型示範單位能力建設重點:

  (一)資訊服務型

  1.切實加強資訊服務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各農村資訊服務組織的作用,完善資訊服務體系。

  2.建設完善“三電合一”等資訊平臺,創新資訊服務模式,提高資訊服務覆蓋面。

  3.充實豐富資訊服務內容,重視實現服務資訊“本地化”,確實提高當地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重視發展資訊員,重點培養一支責任心強、能較好採集發佈資訊的農村資訊員隊伍,一線為農業生産經營者服務。

  (二)技術應用型

  1.加快完善現有資訊技術應用系統,根據當地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需要,加大應用推廣力度。

  2.加強資訊技術的引進、改造和整合,因地制宜地開展農業資訊技術應用研究,開發推廣新的資訊應用系統。

  3.重視開展“經濟、便捷、實用”的資訊技術服務終端産品研製,讓農業生産經營者用的起、用的上、用的好。

  4.積極推進3S、自動控制和專家系統等技術應用,努力提高當地農業生産經營的智慧化水準。

  (三)網路建設型

  1.進一步完善網站功能,針對當地農村資訊服務的需要,抓住重點、突出特色,提高網站知名度。

  2.強化資訊收集、整理與分析,建立支撐當地農村資訊服務多種數據庫,不斷豐富網站資訊資源,積極開展資訊發佈。

  3.加強與農業系統和其他涉農系統網站的聯動,打造“功能強大、資訊共用、覆蓋面廣、服務便捷”的網路平臺。

  4.做好網站的延伸服務,推進網路服務進村入戶。

  (四)資源整合型

  1.統一標準和要求,加快整合資訊資源;規範涉農資訊系統和數據庫建設,推進資訊共用與部門間的業務協同。

  2.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積極整合人力、財力的投入,形成合力推進工作的新格局。

  3.統籌涉農資訊平臺、涉農呼叫中心、資訊服務站(點)等建設,提高資訊設施裝備利用率。

  4.梳理整合資訊採集、傳播渠道,提高資訊採集、發佈和服務能力。

  (五)整體推進型

  1.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強化專家隊伍建設,為資訊平臺開展農業和農村資訊服務提供強力支撐。

  2.因地制宜開發推廣資訊技術,進一步發揮資訊化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3.增強農業和農村資訊網站的功能,不斷提升資訊收集、整理和發佈水準。

  4.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快推進資訊資源整合與共用。全面開通12316農業公益服務熱線電話。

  四、落實示範工作的保障措施

  要全面提高示範工作的成效,必須在促使各示範單位努力提升資訊化水準和服務能力的同時,根據當地實際,採取措施,切實發揮示範單位的示範引領作用,全面推進農村資訊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農村資訊化示範工作作為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貫徹執行中央1號文件、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抓手,擺上主要領導的議事日程,加強指導與協調,把示範工作落到實處。

  (二)相互交流學習。各級農業和與示範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示範單位的資訊化建設,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要採取考察、觀摩、現場會等形式,組織轄區內有關單位到示範單位學習交流,互相取長補短,鼓勵先進,鞭策後進。農業部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全國性的座談交流和考察觀摩活動。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利用各類媒體和其他宣傳渠道,對示範工作深入加以展示和報道,“用實事説話,以成效感人”,努力爭取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援,進一步營造農村資訊化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增加資金投入。示範單位的發展和示範引領作用的發揮,都需要增加必要的資金。國家將爭取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農村資訊化示範工程建設。各地要努力爭取當地政府和計劃、財政、資訊、科技等部門,安排一定的示範經費;要適當調整農業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資訊化資金投入結構,確保示範工作發展的需要;要積極利用市場資金,鼓勵與公司、企業和其他社會機構(實體)合作、共贏。

  (五)傾斜扶持政策。各地要對示範單位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積極幫助和扶持示範單位有效開展示範工作。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對參與示範的公司、企業、經濟實體等單位,給予稅收、電信資費、場所設施租賃等適當減免的優惠政策。

  (六)建立考評機制。農業部將建立示範工作考核和評價制度,加強對各地示範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在大力支援先進單位的同時,對示範工作組織領導不力的相關農業部門,要嚴格要求整改;對不合格的示範單位,要適時給予撤消。各省級農業主管部門,也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監督和激勵機制,推動示範工作有序開展。

  請各省級農業主管部門4月30日之前將各示範單位工作方案統一報我部備案,12月15日前統一上報各示範單位工作總結。

農 業 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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