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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下發通知要求做好今年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

2008-03-24 10:41     來源:民政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近日,民政部下發《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服務接待、安全保障和輿論宣傳等各項工作,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

  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群眾祭奠活動安全為工作落腳點,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加強領導,工作上狠抓落實。要針對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活動時間集中、規模龐大等新情況,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本地殯葬服務單位接待能力、設施設備狀況和祭奠規模預測情況,建立當地政府牽頭的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業、工商、國土、城管和宣傳等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宣傳引導等工作方案,強化相關部門職責和具體工作措施。為了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清明節假日值班,民政部設立了清明節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與部值班室實行“雙值班”制度。要求各地按照民政部統一部署和當地政府關於清明節工作的具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責任。特別是在殯葬服務單位設置觀察點的工作,要求選派專人負責,配備必要設備,保障快速反應,及時報送有關情況。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在清明節前,完善應急準備,做好祭奠接待和安全保障,把“安全第一”作為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於公墓、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等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完善;對於消防器具配備、電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設置等,要責任落實到人。民政部門要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細化應急措施。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式及時處置,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並抄報上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嚴禁瞞報、漏報和遲報。同時,要求各地殯葬服務單位加強對公墓、殯儀館及周邊地區的重點巡查,重點抓好防火工作,控制群眾祭奠活動聚集規模,必要時可配置臨時活動場所,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節期間社會輿論關注殯葬服務行業的有利時機,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引導文明祭奠,做好殯葬宣傳工作。要求各地圍繞今年清明節 “文明祭掃、平安清明” 的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清明節宣傳方案,因地制宜開展殯葬宣傳活動,形成全國聯動。要以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以各地殯葬行業協會和殯葬服務單位為依託,以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宣傳媒介為載體,創新方式方法。通過開設專欄、製作展板、宣傳冊、公益廣告、手機短信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重點宣傳殯葬事業的發展成就、殯葬惠民政策、新的殯葬理念和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創建文明祭奠新風尚的好經驗、好做法。特別是借用媒體宣傳和推廣“居家祭奠”、“網上祭奠”、“錯峰祭奠”、“代理祭奠”、“社區公祭”和“集體公祭”等新形式,並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認真組織、積極引導群眾開展文明祭奠活動。

  通知最後強調,各地殯葬服務單位是群眾祭奠活動的重點區域,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堅持以民為本,做好涉及群眾祭奠活動的一切服務工作。特別是充分運用現有條件,增設便民服務項目和網點,開通服務監督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群眾意見和建議,為群眾提供方便、熱情、週到的服務。殯葬服務從業人員要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執行工作規範和辦事程式,堅守崗位,保證清明節期間各項工作安全有序正常運轉。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節。

  文件連結:民政部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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