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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花蓮2人花20元買米漿 發票中獎獲千萬台幣

2015-02-04 10: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趙燕

臺北、花蓮2人花20元買米漿發票中獎獲千萬台幣

  臺“財政部”公佈11月和12月統一發票千萬元(新台幣,下同)特別獎中獎地點,千萬元有2張發票分別是在中和和花蓮東華大學買了光泉米漿。(臺灣“中央社”檔案照片)

  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財政部”公佈11月和12月統一發票千萬元(新台幣,下同)特別獎和200萬元特獎的中獎地點,巧合的是,中千萬元特別獎的兩張最小金額20元和22元發票,分別是在中和和花蓮東華大學買了光泉米漿。

  11月和12月千萬元特別獎中獎號碼是33516538,從全臺灣14處開出,其中金額最小的是在新北市中和員山路468號來來超商,花20元買了一罐光泉米漿;次小的是在花蓮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全家便利店,極有可能是東華大學學生的中獎人花了22元,買了一罐光泉罐裝米漿。

  200萬元特獎中獎號碼是18290129,從全臺灣15處開出,其中在雲林縣古坑鄉東和村廣濟路的統一超商,中獎人只花15元買了一串關東煮的虱目魚丸,就中了200萬元特獎;次小的是在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89號統正開發公司,只花28元買飲料,也中了200萬元特獎。

  臺“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民眾,仔細檢視手中2014年11月、12月期統一發票,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獎項,應于2015年2月6日至5月5日,在郵局公告的兌獎營業時間內(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攜帶身份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向各“直轄市”及縣、市經指定的郵局兌領獎金;對中二獎以下者可向各地郵局兌獎。

  此外,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且于開獎前未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者,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也可對3000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但若同時對中以上2種獎別者,以領取較高獎金1個獎別為限。

  中獎者若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賬號者,中獎獎金將自2月6日起自動匯入指定賬戶;若未設定自動匯款者,應到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的紙本電子發票,向郵局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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