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貧富差距 避“債淹腳目”:臺高調開徵富人稅
為配合臺灣行政部門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近日,臺灣“立法院”三度通過《所得稅法》相關修正草案,新增“富人稅”。年綜合所得凈額逾千萬元(新台幣,下同)者,稅率由40%提高至45%,同時對股民及銀行保險業加稅。至於上班族,修正草案規定,可獲減稅,薪資、殘障特別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均調高。
臺《聯合報》報道,“立法院”財委會召委賴士葆表示,此次加稅案受到朝野不分黨派的支援,有機會在今年的六七月實施。
一般而言,富人稅是指政府向高收入人群加收個人所得稅。調整富人稅率有望縮小貧富差距,但或許也會造成企業資金外移、衝擊臺灣經濟。5月23日,有調查顯示,近九成的受訪年輕人,權衡之下,仍然贊成調高富人稅。
臺灣史上最大加稅案
《聯合報》報道,島內有9000多名年所得凈額千萬元以上的富人,增收45%的“富人稅”後,加上對股利所得者與銀行、保險業增稅,當局全年凈增稅收預估增加650億元,堪稱臺灣史上最大加稅案。
臺官方統計顯示,島內貧富懸殊在2011年達到歷史頂點,最富有家庭比最貧困家庭的收入高出96倍。甚至有觀察家分析,近期臺灣一系列反政府遊行示威,很大部分是貧富懸殊種下的惡果。
歐債危機、經濟不景氣,馬英九第二個任期伊始,即表示未來稅收改革新方向是逐步落實“所得多、繳稅多”的原則。臺灣的稅率不算低,只是依據現行稅制,針對富人的高稅率並沒有把富人的稅收上來。近年的稅收統計顯示,年收入凈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家庭,平均股利收入佔了63%,薪資收入僅佔23%。而作為“搖錢樹”的股票,其交易所得卻是全部免稅。因此,甚至有島內學者指出,不合理的稅制是臺灣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直接導致稅收乾涸、財政吃緊,讓“富人更富,窮人更窮”。
近年來少見的大規模加稅措施,卻在“立法院”僅一個會期,就快速獲得三讀通過。此次修法被視為健全財政的重要一步。所謂開徵“富人稅”,嚴格來説就是增加針對資本所得而課的稅。建立“回饋稅”制度,讓少數行業或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使多數人受益,進而成為社會向前發展的動力。
有島內媒體發表評論指出,臺灣近年一直受高額債務困擾,馬英九連任後即面對“開徵富人稅”的巨大民間壓力。 2013年,臺灣每人平均負債93萬元。“臺灣從錢淹腳目(臺語裏腳目指腳踝),變成了債淹腳目”。加徵“富人稅”,充實公庫,至少讓民眾覺得臺灣還有希望,當局也不會因債限問題而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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