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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房産稅 臺灣也“打房”

2014-05-22 09:49     來源:新華網     編輯:孟雅詩

   新華網北京\臺北5月21日電 (記者查文曄、陳君)臺灣地區立法機構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提高非自住房屋最低稅率。這意味著臺當局在“打房”方面邁出實質步伐,對於緩解房價上漲壓力估計將起到一定效果。

   根據臺立法機構20日通過的修正條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最低稅率由房屋現值的1.2%調高至1.5%,上限由2%調高至3.6%。臺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依房屋現值課徵,“住家用”、“非住家用”適用不同稅率區間。“住家用”房屋又分為“自住”和“非自住”。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調稅後稅率不變。

   根據臺財政事務主管部門規定,自住屋標準上限為三戶,夫妻名下第四戶房屋起即以非自住屋稅率課徵。且自住屋須有自住事實,給父母或直系親屬居住也算自住,若有出租或營業使用,必須適用非自住稅率。新稅率今年7月1日起施行,預計全臺受影響民眾約30萬人。

   近年來,臺灣房價不斷上漲,屢創新高。國泰房地産指數調查顯示,2008年以來,全臺房價從當年年中每坪(1坪約合3.3平方米)平均約19.55萬元(新台幣,下同),一路攀升到今年3月底的29.01萬元,6年大漲約48%。

   其中,臺北市平均房價從每坪55.14萬元衝上歷史新高82.98萬元,6年漲幅逾50%。高雄市更暴衝1.04倍,從10.15萬元攀升到20.79萬元,漲幅高居五都之冠。

   據臺營建署最新統計,臺北市房價所得比已攀上15.01倍,名列全球第一,已超越之前一直蟬聯首位的香港。這意味著一個家庭不吃不喝15年的收入所得,才能買得起房子。無獨有偶,該排名中全球第三的竟然是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2.67倍。

   臺灣房價高企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認為,全球低利率環境、當局降低遺贈稅、兩岸經貿大幅開放,加上民眾投資理財管道有限,造成房市品質並進、遊資向房地産集中。此外,臺灣都市更新政策步調太慢,造成都市土地供給緊縮,房價居高不下。

   此外,縣市一級政府對“土地財政”的嚴重依賴,也使“打房”措施的出臺難上加難。以臺北為例,2012年臺北市地方稅實徵621.9億元,其中地價稅貢獻206.7億元,約佔三分之一,為首要稅源;土地增值稅164億元次之;房屋稅118.6億元。從比重來看,房地産不僅重要,還是唯一能大幅增加收入的稅源。

   按照臺當局規定,房屋稅屬地方稅。但縣市政府在徵稅時通常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房屋,一律以最低稅率1.2%開徵,這是造成囤房現象的重要原因。

   高房價對當局保持社會穩定、推動實體經濟發展,都構成負面影響。臺灣大學經濟係教授林建甫分析説,高房價使不少購房者得負擔高房貸,被迫省吃儉用,擠壓了一般消費,對提振內需不利。此外,房價飆漲使很多廠商不務正業,投機養地炒房。真正想從事生産的廠商,因為地價高而壓抑投資意願,或是根本找不到地,無法投資。

   此外,在住房上的貧富差距擴大,也引發民怨沸騰。臺灣大量住宅聚集于少數富豪、財團手中。據悉,目前臺北有一人坐擁59間房屋,另有單一法人擁房多達673間。另據統計,臺北市約有79萬人持有住家房屋,其中超過8成2僅持有1間房,但持有8戶以上的個人竟多達1241人。在大城市裏,許多年輕人只能“望房興嘆”。

   臺灣當局此次出臺的“打房”新招,被業界普遍認為具有相當的針對性,對緩解房價上漲應有一定效應。但也有業界人士指出,提高房屋稅的政策效果十分有限。房産專家田大權表示,以臺北市的“多房族”為例,一套房平均1500萬元,房屋稅不到1個百分點的上調,對於口袋較深的人來説,根本沒有差別。也有財經專家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投資客面對當局提高稅收,多會調高租金,將負擔轉嫁給租客,最後苦的還是小老百姓。

   對此,林建甫建議,當局應全面推動房地産稅制改革,考慮訂定房屋稅累進稅率,提高徵稅力度。此外,還應增加社會住宅、健全租賃市場、嚴格限制空地與非自用住宅購屋貸款。

   臺當局領導人馬英九20日宣佈,當局正在通過建設“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廉價出售的合宜住宅以及“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零利率貸款等多種方式,為年輕人和弱勢群體提供住房。

   “如果後續沒有更多的措施,房價合理化還是空中樓閣。臺灣解決房屋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林建甫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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