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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落實綜合改革方案 臺胞可開小型醫院

2012-05-10 11:19     來源:廈門晚報     編輯:馬迪

  不少臺胞希望能到大陸開辦診所,廈門落實綜合改革方案,在這方面能否先行一步?據記者了解,雖然暫時還沒有完全放開,但目前已邁出第一步:允許臺胞在廈門通過合資、合作形式開辦小型醫院。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關於貫徹《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廈門市將允許臺灣地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者在廈門設立營利性獨資、合夥醫院。

  對臺胞在廈門設立合資合作醫院的,投資總額不作要求。營利性醫院辦理營業執照時,工商部門可依據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名稱,加上組織形式予以核準企業名稱。

  據悉,臺資醫院進軍大陸已在多個城市鋪開,真正實現兩岸醫療互補。廈門先行一步,已經開放臺資醫院進駐。位於馬鑾灣南岸的廈門長庚醫院,就是兩岸合資興建的醫院,係台塑集團在大陸創辦的第一家醫院。目前,廈門長庚醫院中,臺灣醫生和大陸醫生各佔一半。

  相比大醫院,臺灣的小醫院是醫療體系的重要部分,吸納患者眾多,以服務好、就診方便、診療規範深受臺灣人青睞。臺灣中小醫院有600多家,佔臺灣醫療機構總量80%左右,近年逐漸走新型社區路線,與居民聯繫緊密,小醫院成為居民就診首選,疑難重症才去大醫院求診。

  近年來,福建和臺灣在醫療領域交流日益增多。大陸逐漸對臺開放醫療市場,引起臺灣小型醫院及診所重視。有業者認為,臺灣島內的小型醫院、診所如和大陸的農村醫院合作,獲利空間將會很大。

  為發揮對臺交流合作的區位優勢,福建除引進臺灣醫療機構外,在推進閩臺醫藥交流合作也取得明顯成效。據統計,福建現有臺資醫藥生産企業26家,其中藥品企業8家、醫療器械企業14家、保健食品企業3家、化粧品企業1家,年産值達4億多元人民幣。(記者 杜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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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投資企業名稱可用“廈門”

  本報訊(記者 杜世成)據了解,經市政府批准,允許臺商投資企業在登記名稱時將區域特徵與“廈門”連用,表述為“廈門閩臺、廈門海峽、廈門海峽兩岸”等。

  除國家另有專項規定、或與已登記同行業企業字號相同之外,臺商投資企業可以使用臺灣地區投資者的字號、臺灣地區地方方言用語或馳、著名商標的英文字母,作為字號。

  廈門市還將允許臺灣現有的“老字號”或是知名商標,在廈門申請著名商標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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