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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13家銀行欲在大陸設分行或代表處

2011-06-15 08: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白皛

  中新社福州6月14日電 (記者 張建忠)國家外匯管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14日在此間透露,兩岸在金融領域的合作屢屢突破,截至2011年4月,大陸共受理13家臺灣地區銀行在大陸設分行或代表處,臺金融監管部門亦批准4家大陸銀行到臺灣設立代表處,均表明瞭良性的互動。

  第三屆海峽論壇子論壇——“海峽兩岸金合作與發展研討會”當天在福州舉行,方上浦蒞會演講。2009年4月與11月,兩岸分別簽署了《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和《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基本框架。

  在福建度過15年金融管理生涯的方上浦,對閩臺金融合作如數家珍。他説,除銀行業的合作外,閩臺在證券、保險等領域的合作業已啟動。目前,臺灣統一證券、臺灣人壽、國泰人壽等均在福建設相關機構,近期臺灣富邦金控子公司富邦産險亦落戶廈門,並將在福州與泉州設立代表處。

  方上浦認為,福建在兩岸金融合作上有著得天獨厚的政策優勢與閩臺經貿基礎,特別是在當前兩岸金融合作的發展滯後經貿合作的形勢下,閩臺金融的先行先試具有樣板效應與作用。

  “十一五”期間,閩臺貿易累計達372.55億美元,累計吸收臺資項目2037項,實際利用臺資78.03億美元。福建率先開辦了新台幣現鈔雙向兌換業務、引進了臺資保險法人機構和資金融機構戰略投資等,目前在廈門與福州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方上浦表示,隨著ECFA的實施,閩臺經貿將更上新臺階,也為兩岸更深層次的金融合作打下良好基礎。

  同時,他也提出,與臺灣一水之隔的福建,在進行兩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試中,應注意把握“堅持統籌兼顧、堅持市場導向、堅持穩妥推進、堅持互惠互利”四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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